和县中医院食堂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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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中医院食堂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2-2024-054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

(略) 食堂公开招租

转让底价(万元)

53.45(5年总价)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2月26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3月5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3月6日15: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年3月6日16:00(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略) 食堂招租,面积约792㎡,租赁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起租价10.69万元/年,竞租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五年成交总价的10%,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40万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租赁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房屋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搬迁费用、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租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2月26日

公告期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经营业态:食堂餐饮服务,含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设施设备等的有偿使用权;未经委托人同意,竞得人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按违约处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竞得人开业所需装潢所有费用,要求设立大众餐厅,至少两间10人以上包间,可选设职工餐厅。如需改造,图纸需经委托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3、本次招租的标的无任何餐厨用具,竞得人需要自己配备所需餐厨用具,餐厨用具所需费用及维护使用成本由竞得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或自身经营需要,竞得人须添置所需的设备、设施,如餐盘、碗筷等其他物品,合同期满后,竞得人所添置的设备、设施自行带走,但如涉及安装而损坏食堂地面、墙面等情况的,竞得人应修复原状。应保证委托人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

4、竞得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严禁销售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持厨房与餐厅整洁,做好日常除虫、防蝇等工作,服从委托人的日常卫生工作管理。

5、竞得人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不得违法经营。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并取消其经营管理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性诉诸法律。

6、委托人有权进行监管,竞得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竞得人须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因竞得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竞得人食材采买应从正规渠道采买。

9、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此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承包费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承包费一年一付,竞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要求将首年承包费、食品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半年内考核2次不达标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竞得人承包资格。

11、承包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

12、承包期间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

13、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包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承包费,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4、承包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承包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若本次拍卖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成交价、佣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16、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7、标的交付日、承包日、承包费缴纳时间、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18、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9、食堂承包经营管理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及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3月5日17:30止。

2、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从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和县农村 (略) 营业部

账 号:**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租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租人无资格参与竞租。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4、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自成交当日开始7个工作日内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全额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承包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须提交一份承包合同原件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手续。

5、竞得人将首期租金、食品安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招租佣金为五年总租金的3%,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竞租保证金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所交竞租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招租,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交易方式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竞租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招租竞价会将于2024年3月6日15:00,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和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举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竞拍。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食堂类或餐饮类)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6、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7、意向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当场与代理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8、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9、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二,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⑤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⑦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三)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料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5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17:30止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0W

证件类型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事业单位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

周道际

联系电话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刘旻

联系电话

0555-* *

地址

(略)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人(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2-2024-054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

(略) 食堂公开招租

转让底价(万元)

53.45(5年总价)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2月26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3月5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3月6日15: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年3月6日16:00(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略) 食堂招租,面积约792㎡,租赁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起租价10.69万元/年,竞租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五年成交总价的10%,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40万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租赁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房屋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搬迁费用、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租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2月26日

公告期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经营业态:食堂餐饮服务,含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设施设备等的有偿使用权;未经委托人同意,竞得人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按违约处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竞得人开业所需装潢所有费用,要求设立大众餐厅,至少两间10人以上包间,可选设职工餐厅。如需改造,图纸需经委托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3、本次招租的标的无任何餐厨用具,竞得人需要自己配备所需餐厨用具,餐厨用具所需费用及维护使用成本由竞得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或自身经营需要,竞得人须添置所需的设备、设施,如餐盘、碗筷等其他物品,合同期满后,竞得人所添置的设备、设施自行带走,但如涉及安装而损坏食堂地面、墙面等情况的,竞得人应修复原状。应保证委托人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

4、竞得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严禁销售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持厨房与餐厅整洁,做好日常除虫、防蝇等工作,服从委托人的日常卫生工作管理。

5、竞得人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不得违法经营。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并取消其经营管理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性诉诸法律。

6、委托人有权进行监管,竞得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竞得人须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因竞得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竞得人食材采买应从正规渠道采买。

9、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此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承包费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承包费一年一付,竞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要求将首年承包费、食品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半年内考核2次不达标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竞得人承包资格。

11、承包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

12、承包期间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

13、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包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承包费,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4、承包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承包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若本次拍卖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成交价、佣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16、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7、标的交付日、承包日、承包费缴纳时间、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18、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9、食堂承包经营管理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及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3月5日17:30止。

2、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从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和县农村 (略) 营业部

账 号:**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租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租人无资格参与竞租。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4、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自成交当日开始7个工作日内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全额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承包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须提交一份承包合同原件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手续。

5、竞得人将首期租金、食品安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招租佣金为五年总租金的3%,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竞租保证金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所交竞租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招租,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交易方式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竞租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招租竞价会将于2024年3月6日15:00,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和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举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竞拍。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食堂类或餐饮类)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6、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7、意向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当场与代理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8、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9、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二,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⑤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⑦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三)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料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5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17:30止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0W

证件类型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事业单位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

周道际

联系电话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刘旻

联系电话

0555-* *

地址

(略)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人(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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