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新郑综保区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新郑综保区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新郑综保区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13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新郑综保区安保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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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招标范围:主要负责郑州新郑综保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域进出各卡口和海关办公场所(海关查验中心、海关熏蒸场、申报大厅高低配电室)保安执勤工作,做好区域内安全生产、交通秩序维护巡逻、治安维稳应急处突处理、交通协管、隧道管理、高低压配电室执勤、海关办公场所卫生保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防汛除雪、防震减灾救灾等应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5.4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 5.5 服务地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预算金额100%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具有公安部门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响应;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 |||||||||||||||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 | |||||||||||||||
地址:航空港区始祖路电子口岸大楼4楼 | |||||||||||||||
联系人:黄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红专路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 | |||||||||||||||
联系人:苗老师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苗老师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新郑综保区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13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新郑综保区安保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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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招标范围:主要负责郑州新郑综保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域进出各卡口和海关办公场所(海关查验中心、海关熏蒸场、申报大厅高低配电室)保安执勤工作,做好区域内安全生产、交通秩序维护巡逻、治安维稳应急处突处理、交通协管、隧道管理、高低压配电室执勤、海关办公场所卫生保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防汛除雪、防震减灾救灾等应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5.4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 5.5 服务地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预算金额100%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具有公安部门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响应;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 |||||||||||||||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 | |||||||||||||||
地址:航空港区始祖路电子口岸大楼4楼 | |||||||||||||||
联系人:黄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红专路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 | |||||||||||||||
联系人:苗老师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苗老师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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