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利通区滩羊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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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利通区滩羊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1号)及《2024年自治区滩羊产业项目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4年滩羊产业项目建设任务2个,项目资金共计70万元,现就对项目实施主体做以下要求,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报名。

一、实施主体要求

(一)羊肉加工营销中心建设,支持我区养殖、加工主体新(扩)建羊肉加工营销中心 1个,要求面积80㎡以上,配套建设分割加工车间、冷库贮藏间、网络直播间等,完善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设施设备,开发适销对路产品,联合京东等电商平台,应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实行“精深加工+直播带货”模式,发展订单销售,鼓励“基地农户+精深加工+市场营销”产业化带动机制,提升精深加 (略) 场开拓能力。

(二)羊肉区外品牌营销店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在区 (略) 建设羊肉品牌营销店1个,要求面积60㎡以上,布局产品冷藏区、加工区、体验展销区,配套冷链贮存、精细分割等设施设备,创新配送服务,年销售滩羊肉40吨以上。

二、补贴资金及方式

羊肉加工营销中心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羊肉区外品牌营销店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兑付,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城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三、报名时间

报名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截止日期到2024年3月4日。

四、联系方式

马天飞 *

五、报名地点

(略) 利通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216室(利通北街263号)

附件:2024年利通区滩羊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下载:2024年利通区滩羊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xls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1号)及《2024年自治区滩羊产业项目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4年滩羊产业项目建设任务2个,项目资金共计70万元,现就对项目实施主体做以下要求,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报名。

一、实施主体要求

(一)羊肉加工营销中心建设,支持我区养殖、加工主体新(扩)建羊肉加工营销中心 1个,要求面积80㎡以上,配套建设分割加工车间、冷库贮藏间、网络直播间等,完善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设施设备,开发适销对路产品,联合京东等电商平台,应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实行“精深加工+直播带货”模式,发展订单销售,鼓励“基地农户+精深加工+市场营销”产业化带动机制,提升精深加 (略) 场开拓能力。

(二)羊肉区外品牌营销店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在区 (略) 建设羊肉品牌营销店1个,要求面积60㎡以上,布局产品冷藏区、加工区、体验展销区,配套冷链贮存、精细分割等设施设备,创新配送服务,年销售滩羊肉40吨以上。

二、补贴资金及方式

羊肉加工营销中心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羊肉区外品牌营销店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兑付,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城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三、报名时间

报名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截止日期到2024年3月4日。

四、联系方式

马天飞 *

五、报名地点

(略) 利通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216室(利通北街263号)

附件:2024年利通区滩羊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下载:2024年利通区滩羊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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