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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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的采购需求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的采购需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价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新能源相关政策要求, (略) 工作实际,计划采购一套汽车充电直流桩(详见招标控制价), (略) 南山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西侧门,为确保充电安全经实地勘察需从大厦负一层配电房引电。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共分为1个包。供应商须整包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控制价)

序号

名称

数量

预算

备注

1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

1项

13.0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技术要求

说明: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要求的视为负偏离并作扣分处理。

★1.技术参数

输入频率:45-65Hz,输入电压:三相五线交流输入,交流输入范围380Vac±15%,功率因素>0.99

输出电压:直流150V-1000V,输出最大电流:250Ax2,输出最高效率>95.0%(额定输入输出)输出最大功率:320kW,300V以上恒功率

2.工作环境

▲工作温度范围:-30到+70℃,50℃环温满载工作,超过50℃时温度每升高1℃,输出功率降低5%

存储温度范围:-40到+75℃

工作湿度范围:0到95%

★3.充电标准:

GB/T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信协议,兼容支持2011/2015版本协议,同时提供12V/10A和24V/5A的BMS供电以及电源选择切换

GB/T20234.1~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接口装置

GB/T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通用要求

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4.功能接口:人机界面液晶屏或触摸屏,运行指示绿灯,故障指示红灯,双路充电指示黄灯

5.★防护等级:IP54,使用年限:不少于6年,噪声:≤70dB/可选低噪版≤55dB

★6.充电枪配置:国标双枪配置,250A,5米枪线,可多桩环网配置;按功率自动切换,轮充、插枪切换,定时切换; 7.保护功能:输入过欠压保护、输出过压、短路保护、过温保护、电池反接保护、绝缘故障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等;

★8.系统配置:8模块插槽,最大功率配置320kW

▲9.绝缘监测:双路直流输出正负分别对PE,正负之间进行绝缘检测及故障告警和保护控制,PE保护接地失效监测,用户侧漏电流开关配置。

★10.产品特点

①适应不同充电场景。支持150-1000V直流充电输出,300V-1000V恒功率充电输出,可为各类乘用车及大型车辆充电,适应户外安装使用,满足-20度到50度环境温度下系统正常满载输出。

②完整配置正负母线直流接触器和保险,急停保护开关,输入防雷器,漏电开关,接地及绝缘检测监控安全保护器件,在软件和硬件上具备多重保护功能和逻辑。

③具备自动,定时间,定金额,定电量,定SOC等多种充电结算模式,支持双枪轮充,均充,定时充等多种双枪切换模式。可靠性高,采用隔离风道灌胶模块,故障率低;系统风道配置G4滤网,防护效果好,维护简单;安装独立高精度直流电能表,提供每一路输出的准确计量计费功能。

④提供网络化监控功能,可通过有线LAN、LTE无线路由器等实现远程监控。支持手机端运营计费功能和RF卡付费管理功能。

⑤具有系统告警,系统日志,充电记录,及BMS通信数据存储等功能,满足远程数据读取及软件升级功能。

⑥选配支持交流输入接触器,实现待机零功耗。

★11.中标人提供的直流桩的品牌型号和电缆须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采购安装,如中标人不能提供的可由 (略) 场考察情况确认并实施。

五、商务需求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关于项目服务期

中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

关于免费保修期

★免费保修期 2年。时间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立即做出明确响应,并安排专业人员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供应商需要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此项工作属于免费维护范围,不得另行收费。

(二)报价

1

关于报价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3.06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4.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三)其他商务条款

1

★关于付款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和第三方审核结算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尾款。

2

关于违约

1.中标人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需偿付项目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2.中标人逾期完成的,每逾期1个日历日,需支付中标金额0.5%的违约金,项目逾期超过60个日历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中标人所支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需偿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六、评标定标方法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在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并完整提供响应文件及佐证材料的前提下,采用竞价方式定标。

七、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 (略) 递交根据本项目完备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3月1日18时 。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响应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

地址: (略) 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301

廉政监督电话:曾先生,0755-*


附件:1.投标参考格式.doc2.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工程量清单.pdf3.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招标控制价).pdf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的采购需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价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新能源相关政策要求, (略) 工作实际,计划采购一套汽车充电直流桩(详见招标控制价), (略) 南山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西侧门,为确保充电安全经实地勘察需从大厦负一层配电房引电。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共分为1个包。供应商须整包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控制价)

序号

名称

数量

预算

备注

1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

1项

13.0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技术要求

说明: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要求的视为负偏离并作扣分处理。

★1.技术参数

输入频率:45-65Hz,输入电压:三相五线交流输入,交流输入范围380Vac±15%,功率因素>0.99

输出电压:直流150V-1000V,输出最大电流:250Ax2,输出最高效率>95.0%(额定输入输出)输出最大功率:320kW,300V以上恒功率

2.工作环境

▲工作温度范围:-30到+70℃,50℃环温满载工作,超过50℃时温度每升高1℃,输出功率降低5%

存储温度范围:-40到+75℃

工作湿度范围:0到95%

★3.充电标准:

GB/T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信协议,兼容支持2011/2015版本协议,同时提供12V/10A和24V/5A的BMS供电以及电源选择切换

GB/T20234.1~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接口装置

GB/T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通用要求

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4.功能接口:人机界面液晶屏或触摸屏,运行指示绿灯,故障指示红灯,双路充电指示黄灯

5.★防护等级:IP54,使用年限:不少于6年,噪声:≤70dB/可选低噪版≤55dB

★6.充电枪配置:国标双枪配置,250A,5米枪线,可多桩环网配置;按功率自动切换,轮充、插枪切换,定时切换; 7.保护功能:输入过欠压保护、输出过压、短路保护、过温保护、电池反接保护、绝缘故障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等;

★8.系统配置:8模块插槽,最大功率配置320kW

▲9.绝缘监测:双路直流输出正负分别对PE,正负之间进行绝缘检测及故障告警和保护控制,PE保护接地失效监测,用户侧漏电流开关配置。

★10.产品特点

①适应不同充电场景。支持150-1000V直流充电输出,300V-1000V恒功率充电输出,可为各类乘用车及大型车辆充电,适应户外安装使用,满足-20度到50度环境温度下系统正常满载输出。

②完整配置正负母线直流接触器和保险,急停保护开关,输入防雷器,漏电开关,接地及绝缘检测监控安全保护器件,在软件和硬件上具备多重保护功能和逻辑。

③具备自动,定时间,定金额,定电量,定SOC等多种充电结算模式,支持双枪轮充,均充,定时充等多种双枪切换模式。可靠性高,采用隔离风道灌胶模块,故障率低;系统风道配置G4滤网,防护效果好,维护简单;安装独立高精度直流电能表,提供每一路输出的准确计量计费功能。

④提供网络化监控功能,可通过有线LAN、LTE无线路由器等实现远程监控。支持手机端运营计费功能和RF卡付费管理功能。

⑤具有系统告警,系统日志,充电记录,及BMS通信数据存储等功能,满足远程数据读取及软件升级功能。

⑥选配支持交流输入接触器,实现待机零功耗。

★11.中标人提供的直流桩的品牌型号和电缆须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采购安装,如中标人不能提供的可由 (略) 场考察情况确认并实施。

五、商务需求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关于项目服务期

中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

关于免费保修期

★免费保修期 2年。时间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立即做出明确响应,并安排专业人员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供应商需要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此项工作属于免费维护范围,不得另行收费。

(二)报价

1

关于报价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3.06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4.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三)其他商务条款

1

★关于付款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和第三方审核结算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尾款。

2

关于违约

1.中标人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需偿付项目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2.中标人逾期完成的,每逾期1个日历日,需支付中标金额0.5%的违约金,项目逾期超过60个日历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中标人所支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需偿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六、评标定标方法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在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并完整提供响应文件及佐证材料的前提下,采用竞价方式定标。

七、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 (略) 递交根据本项目完备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3月1日18时 。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响应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

地址: (略) 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301

廉政监督电话:曾先生,0755-*


附件:1.投标参考格式.doc2.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工程量清单.pdf3.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招标控制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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