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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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意向公开

(略) 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4-JWHHYY-W1001)

我部拟对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采购,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内容公示,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公示时限: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主要需求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方式

备注

1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基础)

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专线外联安全等级保护

详见附件

248.8

公开

招标

2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服务)

网络安全服务

详见附件

23.2

公开

招标

3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等保测评)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详见附件

16

公开

招标

  •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反馈邮箱:*@*63.com)反馈。

供应商网上递交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的,我部将拒绝受理。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意向及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助理(0898-*)

章协理员(0898-*)

监督人:章协理员(0898-*)

附件.zip

,0898-

(略) 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4-JWHHYY-W1001)

我部拟对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采购,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内容公示,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公示时限: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主要需求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方式

备注

1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基础)

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专线外联安全等级保护

详见附件

248.8

公开

招标

2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服务)

网络安全服务

详见附件

23.2

公开

招标

3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等保测评)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详见附件

16

公开

招标

  •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反馈邮箱:*@*63.com)反馈。

供应商网上递交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的,我部将拒绝受理。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意向及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助理(0898-*)

章协理员(0898-*)

监督人:章协理员(0898-*)

附件.zip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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