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职工食堂运行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16 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04 日 下午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YNTDCG2024-09-376
2、项目名称: (略) 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职工食堂运行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18 元/餐/人。(2024 年工作日约 250 天,每天供应中餐 1 餐,用餐人员平均每天约 50 人,供餐天数及用餐人员数量以实际为准)
5、最高限价:18 元/餐/人。(最终结算按实际成交价、供餐天数及用餐人员数量进行核算)
6、采购内容:为在职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健康、营养、可口的工作餐(暂定为中餐 1 餐),并结合传统佳节,开展文化活动,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食堂运行方式暂采用由供餐方送餐分盒派送。菜品以家常菜品为主,突出临沧本地味道特色,菜品为四菜一汤(两荤两素一汤),米饭一份,其他咸菜由供餐方搭配。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 (略) 、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服务: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严格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3 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所投入人员须全部持有健康证明资料(提供书面承诺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8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略) ( (略)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04 日下午 15:00 时,地点为 (略) 1 号开标厅( (略)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
地 址: (略) 临翔区公园路 113 号
项目联系人:王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 1611室
项目联系人:王廷龙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略) 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职工食堂运行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16 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04 日 下午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YNTDCG2024-09-376
2、项目名称: (略) 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职工食堂运行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18 元/餐/人。(2024 年工作日约 250 天,每天供应中餐 1 餐,用餐人员平均每天约 50 人,供餐天数及用餐人员数量以实际为准)
5、最高限价:18 元/餐/人。(最终结算按实际成交价、供餐天数及用餐人员数量进行核算)
6、采购内容:为在职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健康、营养、可口的工作餐(暂定为中餐 1 餐),并结合传统佳节,开展文化活动,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食堂运行方式暂采用由供餐方送餐分盒派送。菜品以家常菜品为主,突出临沧本地味道特色,菜品为四菜一汤(两荤两素一汤),米饭一份,其他咸菜由供餐方搭配。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 (略) 、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服务: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严格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3 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所投入人员须全部持有健康证明资料(提供书面承诺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8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略) ( (略)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04 日下午 15:00 时,地点为 (略) 1 号开标厅( (略)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
地 址: (略) 临翔区公园路 113 号
项目联系人:王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 1611室
项目联系人:王廷龙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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