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略) 产品质量监督检 (略) 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ML2024-NK-H00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发布来源: (略) 产品质量监督检 (略) 项目概况 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4-NK-H007 项目名称: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106.7万元 最高限价:106.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第一包: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第二包: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 第2包: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所属日期为2023年0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4.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到 2024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产品质量监督检 (略) 地址: (略) 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明朗 (略) 2024年02月29日 |
(略) 产品质量监督检 (略) 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ML2024-NK-H00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发布来源: (略) 产品质量监督检 (略) 项目概况 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4-NK-H007 项目名称: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106.7万元 最高限价:106.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第一包: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第二包: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 第2包: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所属日期为2023年0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4.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到 2024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产品质量监督检 (略) 地址: (略) 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明朗 (略) 2024年0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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