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太赫兹人体安检仪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太赫兹人体安检仪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
项目编号: SSGDZTB*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太赫兹人体安检仪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略)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太赫兹人体安检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太赫兹人体安检仪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1 | (略)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太赫兹人体安检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45天。中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收到预付款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货到现场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工作。验收合格后进入1年质保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 (略) 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备注:3.1至3.9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时间: 2024-02-29 14:00:00 至 2024-03-0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3-2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按 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2305 号。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地 址: (略) 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平湖巷1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盛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徐小红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荣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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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盛 (略)
发布日期: 2024-02-29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
项目编号: SSGDZTB*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太赫兹人体安检仪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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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太赫兹人体安检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太赫兹人体安检仪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1 | (略)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太赫兹人体安检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45天。中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收到预付款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货到现场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工作。验收合格后进入1年质保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 (略) 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备注:3.1至3.9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时间: 2024-02-29 14:00:00 至 2024-03-0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3-2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按 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2305 号。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地 址: (略) 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平湖巷1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盛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徐小红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荣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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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盛 (略)
发布日期: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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