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护理和陪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护理和陪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护理和陪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SZSY-C2024-0003
2、项目名称: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护理和陪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其中,护理服务51万元,医院及其他诊疗陪护 18万元(具体按实际服务单价和班次结算)
4、最高单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名称 | 最高单价 | 备注 |
1 | 护理服务(日常护理和临时护理) | 白班 | 228.5元/班/人 | 服务费用结算:按实际单价和服务数量按实结算 |
夜班 | 228.5元/班/人 | |||
2 | 陪护服务 |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70元/人/天 | |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20元/人/天 | |||
(略) (略)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50元/人/天 | |||
(略) (略)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00元/人/天 | |||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30元/人/天 | |||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180元/人/天 | |||
(略) 一名陪护对二名被陪护人 | 320元/人/天 | |||
(略) 一名陪护对三名被陪护人 | 400元/人/天 |
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护理服务
(1)日常护理
(1.1)服务人数:3月起提供护理服务需到岗8人,12月起提供护理服务需到岗10人,需购买服务人员10人共104个月的服务。
(1.2)服务要求:成交单位服务人员须到采购人指定岗位和地点进行服务,服务人员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男性护理员3名,其中2名自2024年3月24日起开始服务,1名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服务,至服务期满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余7名均为女性,其中6名自2024年3月24日起开始服务,1名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服务,至服务期满年龄不超过50周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健康证、护理证等相关证书,并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护理服务全程服从采购人单位实际护理工作安排,预计每人每月10次白班,10次夜班,原则上提供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需更换的,需提前书面申请,并妥善安排接替人员。
(2)临时护理
(2.1)服务人次:根据实际需要为中心抚养对象提供临时性护理服务,到岗人员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而定,预计白班50次,夜班50次;
(2.2)服务要求:成交单位服务人员须到采购人指定岗位和地点进行服务,服务人员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健康证、护理证等相关证书,并由采购人审核通过方能上岗。护理服务需服从采购人单位实际护理工作安排。
2、医院及其他诊疗陪护服务
(1)服务人次:
陪护标准 | 一年需陪护人次预估(次) |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略)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略)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730 |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一名陪护对二名被陪护人 | 5 |
(略) 一名陪护对三名被陪护人 | 5 |
(2)服务要求:成交单位陪护人员须为中心就医抚养对象提供24小时生活照料、医疗辅助护理及其他需要陪护的工作等,保证就医抚 (略) 期间的各项生活护理、人身安全等,陪护人员在陪护过程中需要配合医生护士观察患者身体情况, (略) 医嘱提供陪护服务。如有情况变化, (略) 并联系中心。陪护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具备陪护服务相应的护理能力、水平与爱心,且必须持有健康证。如遇特殊情况需陪护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时,须按要求提供。陪护时间根据中心抚养对象具体医疗时间确定,陪护应做到专人陪护,不得随意中途退出或更换陪护人员。如陪护人员确有客观原因必须更换,应保证陪护服务不中断且不得影响陪护质量,并及时通知中心变动情况。
(二)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采购方要求为准)。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三)服务地点
(1)护理服务(日常护理和临时护理)服务 (略) 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
(2)医院及其他诊疗陪护服务地点为中心抚养对象具体就医诊疗地点而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略) 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略) 财政厅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 (略) 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略) 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1.本次磋商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远程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至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 (略) (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苏盈招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邮编:*
联系人:林燕芳、李宁
联系电话:051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5.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7.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吴江区夏蓉街567号
联系人:沈晓峰
电 话:051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略) 苏盈招 (略)
地 址: (略) 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联系人:林燕芳、李宁 电 话:0512-*
(略) 苏盈招 (略)
2024年2月29日
项目概况
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护理和陪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SZSY-C2024-0003
2、项目名称: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护理和陪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其中,护理服务51万元,医院及其他诊疗陪护 18万元(具体按实际服务单价和班次结算)
4、最高单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名称 | 最高单价 | 备注 |
1 | 护理服务(日常护理和临时护理) | 白班 | 228.5元/班/人 | 服务费用结算:按实际单价和服务数量按实结算 |
夜班 | 228.5元/班/人 | |||
2 | 陪护服务 |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70元/人/天 | |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20元/人/天 | |||
(略) (略)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50元/人/天 | |||
(略) (略)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00元/人/天 | |||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230元/人/天 | |||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180元/人/天 | |||
(略) 一名陪护对二名被陪护人 | 320元/人/天 | |||
(略) 一名陪护对三名被陪护人 | 400元/人/天 |
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护理服务
(1)日常护理
(1.1)服务人数:3月起提供护理服务需到岗8人,12月起提供护理服务需到岗10人,需购买服务人员10人共104个月的服务。
(1.2)服务要求:成交单位服务人员须到采购人指定岗位和地点进行服务,服务人员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男性护理员3名,其中2名自2024年3月24日起开始服务,1名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服务,至服务期满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余7名均为女性,其中6名自2024年3月24日起开始服务,1名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服务,至服务期满年龄不超过50周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健康证、护理证等相关证书,并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护理服务全程服从采购人单位实际护理工作安排,预计每人每月10次白班,10次夜班,原则上提供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需更换的,需提前书面申请,并妥善安排接替人员。
(2)临时护理
(2.1)服务人次:根据实际需要为中心抚养对象提供临时性护理服务,到岗人员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而定,预计白班50次,夜班50次;
(2.2)服务要求:成交单位服务人员须到采购人指定岗位和地点进行服务,服务人员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健康证、护理证等相关证书,并由采购人审核通过方能上岗。护理服务需服从采购人单位实际护理工作安排。
2、医院及其他诊疗陪护服务
(1)服务人次:
陪护标准 | 一年需陪护人次预估(次) |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略)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略)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一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730 |
(略) 二名陪护对一名被陪护人 | 5 |
(略) 一名陪护对二名被陪护人 | 5 |
(略) 一名陪护对三名被陪护人 | 5 |
(2)服务要求:成交单位陪护人员须为中心就医抚养对象提供24小时生活照料、医疗辅助护理及其他需要陪护的工作等,保证就医抚 (略) 期间的各项生活护理、人身安全等,陪护人员在陪护过程中需要配合医生护士观察患者身体情况, (略) 医嘱提供陪护服务。如有情况变化, (略) 并联系中心。陪护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具备陪护服务相应的护理能力、水平与爱心,且必须持有健康证。如遇特殊情况需陪护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时,须按要求提供。陪护时间根据中心抚养对象具体医疗时间确定,陪护应做到专人陪护,不得随意中途退出或更换陪护人员。如陪护人员确有客观原因必须更换,应保证陪护服务不中断且不得影响陪护质量,并及时通知中心变动情况。
(二)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采购方要求为准)。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三)服务地点
(1)护理服务(日常护理和临时护理)服务 (略) 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
(2)医院及其他诊疗陪护服务地点为中心抚养对象具体就医诊疗地点而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略) 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略) 财政厅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 (略) 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略) 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1.本次磋商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远程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至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 (略) (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苏盈招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邮编:*
联系人:林燕芳、李宁
联系电话:051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5.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7.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吴江区夏蓉街567号
联系人:沈晓峰
电 话:051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略) 苏盈招 (略)
地 址: (略) 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联系人:林燕芳、李宁 电 话:0512-*
(略) 苏盈招 (略)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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