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技防设施维保单位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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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技防设施维保单位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技防设施维保单位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 10: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宁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助理 02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老师、陈老师 *、*

项目概况

技防设施维保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SHYY-F3005

项目名称:技防设施维保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技防设施维保

详见第6章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后续按上级规定及维修保养单位服务质量视情可以续签,最多累计不超过3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

※2.项目预算:14.00万元(监控系统维保共170个,全年所需经费约6.5万元,门禁系统维保共61套,全年需经费约7.5万元);

※3.最高限价:14.00万元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 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终谈判报价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后续按上级规定及维修保养单位服务质量视情可以续签,最多累计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宁区虹许路831号7号楼1楼右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宁区虹许路831号7号楼1楼右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时间:**日至3月7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长宁区

联系方式:马助理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陈老师、陈老师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电 话:  *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技防设施维保单位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 10: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宁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助理 02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老师、陈老师 *、*

项目概况

技防设施维保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SHYY-F3005

项目名称:技防设施维保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技防设施维保

详见第6章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后续按上级规定及维修保养单位服务质量视情可以续签,最多累计不超过3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

※2.项目预算:14.00万元(监控系统维保共170个,全年所需经费约6.5万元,门禁系统维保共61套,全年需经费约7.5万元);

※3.最高限价:14.00万元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 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终谈判报价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后续按上级规定及维修保养单位服务质量视情可以续签,最多累计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宁区虹许路831号7号楼1楼右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宁区虹许路831号7号楼1楼右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时间:**日至3月7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长宁区

联系方式:马助理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陈老师、陈老师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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