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炔二醇聚氧乙烯醚采购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炔二醇聚氧乙烯醚采购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炔二醇聚氧*烯醚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略) 炔二醇聚氧*烯醚采购专有协议)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 (2024年3月) | 详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系统中进行反馈。(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
1、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三年预估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付款方式 |
1 | 炔二醇聚氧*烯醚 | 详见技术要求书 | 60吨 | 订单下达后5日内,具体以订单为准 | 天津地区指定库房 |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3日内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买方执行方于45日内以银行电汇、银行承兑及两种方式的组合支付订单价款(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 |
2、主要技术指标
炔二醇聚氧*烯醚的表面张力极低,适合水性体系的抑泡和消泡。本技术要求描述了炔二醇聚氧*烯醚产品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在报价、制造、调试及后续质量保障工作中应严格遵循。
二、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 单位 | 交货期 |
1 | 炔二醇聚氧*烯醚 | 工业品 | 60吨 | 订单下达后5日内,具体以订单为准 |
备注:单次最小到货量1吨。
交货地点: (略) 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25
三、执行标准/规范
1.样品性能评价执行以下评定方法:
GB/T 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 2013 液体石油化工产品密度测定法
GB/T 9724 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
GB/T 7531 有机化工产品灼烧残渣的测定
2.合同执行期间,产品检验满足买方后续协商确定的对应产品质检指标,遵循相应质检方法。
消泡率:加入药剂后消除的泡沫体积与空白条件下泡沫体积比。
V1起泡液体积(无气泡)V2起泡后体积(无消泡剂)V3加入消泡剂后体积
四、技术要求
1. 产品技术参数
技术要求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技术要求 | 外观 | 白色液体 | 须提供质检单 |
密度(20℃),g/cm3 | 0.90~1.10 | ||
pH值 | 6.0~9.0 | ||
含量,% | ≥20 | ||
凝点,℃ | ≤-15 | ||
消泡率,% | 使用浓度10mg/L时,消泡率≥90%。 | ||
550℃灼烧灰分,% | ≤1%。 | ||
红外谱图 | 1000~1500,2800-3000,3400附近有特征峰 | 须提供红外谱图 | |
供货要求 | 送货周期 | 产品到货周期在5天内,退换货周期不超过3天 | 以通知计 |
送货附带资料 | 随货物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送货时需带送货单、MSDS、出厂质检报告合格单,送货单需附带到货通知的立项号或合同号。)。 |
炔二醇聚氧*烯醚红外谱图
五、检测和试验
所采购的炔二醇聚氧 (略) 的《采购技术要求书》第四项“采购技术要求”中的相关描述。
合同签订后根据订单送货到厂时进行入厂前检测工作。检测合格后方能接收入厂。检测不合格按照《采购技术要求书》第十项相关要求执行。
六、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产品标识
a) 产品包装上需有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时间、批次,保质期、毛重、净重等信息;
b) 产品需粘贴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安全标签需符合国标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的要求;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不得使用A4纸打印,应为有塑料薄膜封装的印刷粘贴纸,不易掉色,粘贴牢靠;
c) IBC罐须在出料口一侧及其左侧粘贴安全标签。
2.产品包装
a) 塑料桶包装,25kg/桶或200kg/桶。
b) 同时满足采购合同中其它相关包装要求。
3.产品运输
a) 危化品必须用具有危化品资质车辆运输;
4.产品存储
产品储存稳定性良好,特殊存储要求应在投标时予以明确。
七、技术文件
1.卖方须提供的证书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如涉及)等;
2.产品说明书,产品的MSDS需符合国标GB 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的要求;
3.产品MSDS;
4.产品的检验技术要求指标及产品的实测数据。
八、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1)进度要求
a) 应按照买方生产代表到货通知组织意见,按期,按量,按质实施送货,产品到货周期应不超过5天,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3天。
b) 卖方受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期到货的,应于客观因素出现后24小时内向买方通告,并书面形式明确影响程度和预计到货时间。
2)验收
a) 送货人员必须劳保配齐(安全帽、防静电服衣服裤子、防砸鞋、手套);
b) 现场要求:送货人员抵厂后,应第一时间到买方门卫室登记并领取排号。现场装卸货过程需接受入厂安全培训,服从现场库管员指挥,现场管理要求。原料货物不应码放超过两层或超出叉车卸货高度,对于现场人员判定装卸货过程可能出现安全风险或隐患情况,买方可暂停作业,待卖方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作业活动;
c) 携带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送货单(送货单上要注明合同号、立项号、科研或及时结清)、物资出厂检验报告、MSDS;
d) 袋/桶/罐标识注明名称、生产时间、批次,保质期、毛重、净重等信息。包装桶/罐需粘贴简易MSDS、安全标签和简易使用说明书;
e) 货物到货后,买房库房管理人员将按库房管理规定开展到货数量、包装要求稽核工作,并同步开展入库前质检工作。待上述工作通过后,买方即完成办理验收入库工作。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需根据买方指定人员通知要求意见,完成退、换货工作;
f) 满足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参数的具体检验指标要求。
3)交货地点及验收人
交货地址: (略) 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25号
验收人:冯浩022-*
九、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产品现场应用期间,厂家技术配合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对于非不可抗力响应逾期的,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十、质量保证
1.以批次货物验收双方签字确认日期计,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
2. 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满足存储条件下,产品和质量包装应满足验收标准,期间内不满包装和质量要求的按照退换货处理;
3. 连续2批或以上质检不合格,我公司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4.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调整中标产品组分和使用材料标准,对于擅自调整的,在合同款中扣除我方损失金额;
窗体顶端
3、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7日17:00前,在计划公告意见反馈处填报参与意向即可。
联系人:黄金鑫 ;电 话:022-*
邮 箱:*@*ttp://**
窗体底端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炔二醇聚氧*烯醚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略) 炔二醇聚氧*烯醚采购专有协议)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 (2024年3月) | 详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系统中进行反馈。(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
1、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三年预估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付款方式 |
1 | 炔二醇聚氧*烯醚 | 详见技术要求书 | 60吨 | 订单下达后5日内,具体以订单为准 | 天津地区指定库房 |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3日内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买方执行方于45日内以银行电汇、银行承兑及两种方式的组合支付订单价款(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 |
2、主要技术指标
炔二醇聚氧*烯醚的表面张力极低,适合水性体系的抑泡和消泡。本技术要求描述了炔二醇聚氧*烯醚产品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在报价、制造、调试及后续质量保障工作中应严格遵循。
二、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 单位 | 交货期 |
1 | 炔二醇聚氧*烯醚 | 工业品 | 60吨 | 订单下达后5日内,具体以订单为准 |
备注:单次最小到货量1吨。
交货地点: (略) 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25
三、执行标准/规范
1.样品性能评价执行以下评定方法:
GB/T 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 2013 液体石油化工产品密度测定法
GB/T 9724 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
GB/T 7531 有机化工产品灼烧残渣的测定
2.合同执行期间,产品检验满足买方后续协商确定的对应产品质检指标,遵循相应质检方法。
消泡率:加入药剂后消除的泡沫体积与空白条件下泡沫体积比。
V1起泡液体积(无气泡)V2起泡后体积(无消泡剂)V3加入消泡剂后体积
四、技术要求
1. 产品技术参数
技术要求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技术要求 | 外观 | 白色液体 | 须提供质检单 |
密度(20℃),g/cm3 | 0.90~1.10 | ||
pH值 | 6.0~9.0 | ||
含量,% | ≥20 | ||
凝点,℃ | ≤-15 | ||
消泡率,% | 使用浓度10mg/L时,消泡率≥90%。 | ||
550℃灼烧灰分,% | ≤1%。 | ||
红外谱图 | 1000~1500,2800-3000,3400附近有特征峰 | 须提供红外谱图 | |
供货要求 | 送货周期 | 产品到货周期在5天内,退换货周期不超过3天 | 以通知计 |
送货附带资料 | 随货物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送货时需带送货单、MSDS、出厂质检报告合格单,送货单需附带到货通知的立项号或合同号。)。 |
炔二醇聚氧*烯醚红外谱图
五、检测和试验
所采购的炔二醇聚氧 (略) 的《采购技术要求书》第四项“采购技术要求”中的相关描述。
合同签订后根据订单送货到厂时进行入厂前检测工作。检测合格后方能接收入厂。检测不合格按照《采购技术要求书》第十项相关要求执行。
六、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产品标识
a) 产品包装上需有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时间、批次,保质期、毛重、净重等信息;
b) 产品需粘贴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安全标签需符合国标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的要求;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不得使用A4纸打印,应为有塑料薄膜封装的印刷粘贴纸,不易掉色,粘贴牢靠;
c) IBC罐须在出料口一侧及其左侧粘贴安全标签。
2.产品包装
a) 塑料桶包装,25kg/桶或200kg/桶。
b) 同时满足采购合同中其它相关包装要求。
3.产品运输
a) 危化品必须用具有危化品资质车辆运输;
4.产品存储
产品储存稳定性良好,特殊存储要求应在投标时予以明确。
七、技术文件
1.卖方须提供的证书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如涉及)等;
2.产品说明书,产品的MSDS需符合国标GB 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的要求;
3.产品MSDS;
4.产品的检验技术要求指标及产品的实测数据。
八、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1)进度要求
a) 应按照买方生产代表到货通知组织意见,按期,按量,按质实施送货,产品到货周期应不超过5天,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3天。
b) 卖方受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期到货的,应于客观因素出现后24小时内向买方通告,并书面形式明确影响程度和预计到货时间。
2)验收
a) 送货人员必须劳保配齐(安全帽、防静电服衣服裤子、防砸鞋、手套);
b) 现场要求:送货人员抵厂后,应第一时间到买方门卫室登记并领取排号。现场装卸货过程需接受入厂安全培训,服从现场库管员指挥,现场管理要求。原料货物不应码放超过两层或超出叉车卸货高度,对于现场人员判定装卸货过程可能出现安全风险或隐患情况,买方可暂停作业,待卖方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作业活动;
c) 携带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送货单(送货单上要注明合同号、立项号、科研或及时结清)、物资出厂检验报告、MSDS;
d) 袋/桶/罐标识注明名称、生产时间、批次,保质期、毛重、净重等信息。包装桶/罐需粘贴简易MSDS、安全标签和简易使用说明书;
e) 货物到货后,买房库房管理人员将按库房管理规定开展到货数量、包装要求稽核工作,并同步开展入库前质检工作。待上述工作通过后,买方即完成办理验收入库工作。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需根据买方指定人员通知要求意见,完成退、换货工作;
f) 满足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参数的具体检验指标要求。
3)交货地点及验收人
交货地址: (略) 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25号
验收人:冯浩022-*
九、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产品现场应用期间,厂家技术配合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对于非不可抗力响应逾期的,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十、质量保证
1.以批次货物验收双方签字确认日期计,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
2. 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满足存储条件下,产品和质量包装应满足验收标准,期间内不满包装和质量要求的按照退换货处理;
3. 连续2批或以上质检不合格,我公司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4.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调整中标产品组分和使用材料标准,对于擅自调整的,在合同款中扣除我方损失金额;
窗体顶端
3、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7日17:00前,在计划公告意见反馈处填报参与意向即可。
联系人:黄金鑫 ;电 话:022-*
邮 箱:*@*ttp://**
窗体底端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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