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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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询比采购公告

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

1.2 采购人: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1.5.2 项目概况: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本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自动发卡机及车型识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含设备调试及入网调试以及发卡机标识标牌及基础)、培训以及不少于 24 个月的免费质保期等全套服务。

项目预算总投资为76.*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成交份额为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

2.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建设地点: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下辖高速收费站入口。

2.4 质量要求:验收质量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6设备产品质量保证及服务期:不少于24个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非所投自动发卡机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行贿犯罪行为进行查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2月29日至**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 (略) 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或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推荐)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q.com,核验通过之后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30分,地点为 (略) ( (略) 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日10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略) ( (略) 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略) 公路局网站( (略) (略) 子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8.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采购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询比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询比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3日期限内。采购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询比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成交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名称、报价,成交候选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成交候选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供应商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询比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询比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陈先生)。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 (略) 雨樟镇雨樟收费站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项目联系人:范美方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报名登记表-采购 (1).doc


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

1.2 采购人: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1.5.2 项目概况: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本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自动发卡机及车型识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含设备调试及入网调试以及发卡机标识标牌及基础)、培训以及不少于 24 个月的免费质保期等全套服务。

项目预算总投资为76.*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成交份额为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自动发卡机采购与安装。

2.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建设地点: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下辖高速收费站入口。

2.4 质量要求:验收质量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6设备产品质量保证及服务期:不少于24个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非所投自动发卡机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行贿犯罪行为进行查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2月29日至**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 (略) 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或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推荐)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q.com,核验通过之后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30分,地点为 (略) ( (略) 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日10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略) ( (略) 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略) 公路局网站( (略) (略) 子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8.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采购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询比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询比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3日期限内。采购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询比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成交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名称、报价,成交候选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成交候选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供应商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询比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询比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陈先生)。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 (略) 雨樟镇雨樟收费站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项目联系人:范美方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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