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块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 (略) 第三分公司
项目名称:河北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CLZB-*-00158
联系人:刘学鹏
电话:*
发标时间:2024 年2月29日
河北 (略)
2024年2月29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北 (略) 住院综合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 (略) 莲池区东风东路648号(河北 (略) (略) 内)
3.建设单位:河北 (略)
4.施工单位:河北 (略)
5.建筑面积:74613㎡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加气混凝土砌块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要求
2.1.1、尺寸允许偏差: 长度-4至4,宽度-2至2,高度-2至2
2.1.2、平面弯曲偏差: 小于等于2
2.1.3、缺棱掉角要求:最小尺寸小于等于30,最大尺寸小于等于70,三个方向尺寸之和不大于120mm的掉角个数小于等于2个
2.1.4、裂纹要求:长度小于等于70,任意面不大于70mm个数小于等于1条,每块裂纹总数小于等于2条
2.1.5、表面酥松、层裂、油污: 不允许
2.2、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按标准或设计要求要求填写)
2.2.1、强度级别:外墙A5.0 ,内墙A3.5
2.2.2、抗压强度(Mpa):外墙平均值大于等于,最小值大于等于4.2;内墙 平均值大于等于3.5,最小值大于等于3.0
2.2.3、干体积密度(kg/m3):外墙小于525,内墙B06
2.2.4、干燥收缩值(mm/M):不大于0.5mm/m
2.2.3、抗冻性(重量损失%)质量损失小于等于5.0,冻后强度平均值损失小于等于20
3、样品提供要求:需提供与进场材料质量一致的样品
4、交货日期:项目根据自身需求分批分次进场,并在提前2天通知中标供应商进行供应。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 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见明细
2、厂家要求:无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 。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方应按照*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2、根据*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或转账、供应链付款
2、支付时间:按合同结算100%付款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第七条: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自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不少于3天,如需定制化材料时间可视情况延长)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2日13时00分。
第九条: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 (略) 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 (略) 、 (略) 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 (略)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