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夜间经济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309
项目名称: (略) 夜间经济发展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一、技术规格等标准
1、研究范围
规划范围: (略) 域范围,用地面积约12860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4-2028年
3、规划内容及要求
(略) 夜间餐饮、购物、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健身、住宿等业态分类规划引导基础上,加强对夜经济空间布局规划,针对重点夜经济地区明确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谋划夜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突出主题特色、拓展夜间消费场景,做到指导性规划深度。
(1)夜经济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 (略) 场规模、业态结构、空间布局、集聚载体、要素资源、消费和营商环境等方面,研 (略) 夜经济的现状特点和问题短板。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分析、大数据挖掘、研究模型等技术手段, (略) 夜经济的现状水平、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和研判。
对比 (略) 典型夜经济集聚区, (略) 渝中区解放碑-洪崖洞街区、 (略) 大唐不夜城步行街、 (略) 五一商圈、 (略) 春熙路大慈坊街区等,从建设思路、商圈特色、品牌打造等方面开展案例研究。
(2)夜经济总体发展定位与目标。结合现状业态与资源,消费需求与特征,城市发展阶段等各项因素,合 (略) 夜经济发展的总体定位与区域定位、城市品牌定位与外部形象定位,并进一步明确沈阳夜经济的发展目标、主导业态方向和发展路径。
(3)城市夜经济总体空间布局。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35个核心发展板块建设与商业格局,对建成区各夜经济圈、夜经济带、夜经济项目载体等进行总体空间布局和分级分类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夜经济地区的定位,打造结构合理、特征鲜明、布局有序的夜经济发展格局。
(4)重点夜经济地区发展引导。在总体发展定位和分级分类布局引导下,结合现状空间、要素、设施可利用资源,针对重点夜经济地区进行主导产业和业态的策划引导,明确发展方向、主题特色、服务人群等,形成针对性的发展引导方案,并对周边的带动联动关系以及空间优化、场景营造等提出改造与提升建议。
(5)多元化、特色化夜经济项目策划。整合夜经济圈、夜经济带、文化场所、景区等各类型旅游点,策划一批支撑夜经济发展的项目,策划夜经济主题系列品牌活动,拉动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能, (略) 形象。
(6)配套服务支撑与保障措施。从公共交通、景观亮化、市场管理、大数 (略) 设施环境与公共服务方面提出补齐短板的有效举措,并在组织机制改革、管理模式创新、营销宣传推广等实施保障方面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二、编制依据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20〕16号)
2、《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夜经济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9〕18号)
3、《20 (略) 培育建设区域性国际 (略) 行动方案》
4、《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
5、《 (略) 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18-2035年)》
★三、履约要求
1、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要求
(1) 研究报告和相关图件,包括:
1) (略) 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报告
2) (略) 夜间经济总体空间布局图
3) 夜间经济集聚区规划布局图
4) 夜经济发展节点规划布局图
5) (略) 夜间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布局图
(2)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布局关联单位征求意见书
(3)成果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
(4)成果输出装订3套
4、关于成果有效性
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编制规划成果,最终成果要符合技术服务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
★5、关于知识产权
规划署名权归项目承接方所有,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 (略) 商务局所有。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略) 商务局有权在成果文件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
★6、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验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5、供应商在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文安路46-5号(3-6-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01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桑昱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