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浦镇夏家埠村新窑自然村集体土地及新窑水库水面承包公开发包
上浦镇夏家埠村新窑自然村集体土地及新窑水库水面承包公开发包
招 标 公 告 (须 知)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使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单位面积效益,经三委会集体讨论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本村新窑自然村集体(含流转)土地及新窑水库水面承包在夏家埠村范围内公开发包。为使本次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发包土地位置、面积及起标价
新窑自然村集体(含流转)土地面积约40亩(以现状发包,面积按40亩计,不再丈量),起标价每亩每年600元。(新窑水库水面管理权由集体土地中标者中标,承包款5000元/年)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15年(从2024年3月1日至2039年2月28日止,其中水田承包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若上级政策不变流转时间至2039年2月28日止)。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8:30—10:30时止,报名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地点:上浦镇招投标中心;
3.报名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及企业(均限本村范围)均可报名。
4.如参加投标者只有一家(人)的,可以不低于起标价,议标确定承包者。
四、投标、定标
1.踏勘现场和答疑: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2:00—4:00时在夏家埠村集中进行现场考察和答疑,投标人员应派员参加;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上午10:00时止;
3.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7日上午10:00时(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3月7日上午10:00时前随带投标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单)到上浦镇投标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4.开标:在所有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准时在上浦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签字确定报到,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招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投标方式:以每年每亩600元(人民币)为起标价,以元为单位投标,低于起标价为无效标,投标价最高者为最终中标人,如并标以现场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6.承包款交款方式:中标后,3个日历天内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1年承包款(每亩中标价乘以面积,再乘以1年),一年一交,以后每3年递增5%,否则作放弃承包权处理,并吃没投标押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报名时(凭银行交款单)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保证金缴纳单位及账号: (略) 上虞区上浦镇夏家埠村股份经济合作;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商银行上浦支行;账号:*。
2.投标保证金归还:未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归还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承包期满后,并设施完好无损归还给中标人。
3.用途及经营方式:为打造青春玫瑰谷,发展玫瑰经济,促进农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园地用于种植玫瑰,水田在不改变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可以自主经营,但不得挖塘养鱼,新窑水库不得开展养殖项目,确保灌溉功能;如中标人违反规定用途,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收回发包田地,未到期承包款直接转为整治费用。
4.中标者必须回购原土地上的面花,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偿给村集体85000元。
5.期满后以原状归还招标人,如合同到期,中标人未及时清理面上作物,视为主动放弃。
6.如因国家征地及集体建设需要时,仅补偿面上作物损失,并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承担其他赔偿(补偿)。
7.因遇战争、台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原因,致农作物受损,其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人: 夏先生(*) 黄先生
上浦镇夏家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上浦镇招投标中心
2024年2月29日
招 标 公 告 (须 知)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使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单位面积效益,经三委会集体讨论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本村新窑自然村集体(含流转)土地及新窑水库水面承包在夏家埠村范围内公开发包。为使本次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发包土地位置、面积及起标价
新窑自然村集体(含流转)土地面积约40亩(以现状发包,面积按40亩计,不再丈量),起标价每亩每年600元。(新窑水库水面管理权由集体土地中标者中标,承包款5000元/年)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15年(从2024年3月1日至2039年2月28日止,其中水田承包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若上级政策不变流转时间至2039年2月28日止)。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8:30—10:30时止,报名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地点:上浦镇招投标中心;
3.报名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及企业(均限本村范围)均可报名。
4.如参加投标者只有一家(人)的,可以不低于起标价,议标确定承包者。
四、投标、定标
1.踏勘现场和答疑: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2:00—4:00时在夏家埠村集中进行现场考察和答疑,投标人员应派员参加;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上午10:00时止;
3.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7日上午10:00时(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3月7日上午10:00时前随带投标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单)到上浦镇投标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4.开标:在所有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准时在上浦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签字确定报到,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招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投标方式:以每年每亩600元(人民币)为起标价,以元为单位投标,低于起标价为无效标,投标价最高者为最终中标人,如并标以现场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6.承包款交款方式:中标后,3个日历天内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1年承包款(每亩中标价乘以面积,再乘以1年),一年一交,以后每3年递增5%,否则作放弃承包权处理,并吃没投标押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报名时(凭银行交款单)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保证金缴纳单位及账号: (略) 上虞区上浦镇夏家埠村股份经济合作;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商银行上浦支行;账号:*。
2.投标保证金归还:未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归还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承包期满后,并设施完好无损归还给中标人。
3.用途及经营方式:为打造青春玫瑰谷,发展玫瑰经济,促进农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园地用于种植玫瑰,水田在不改变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可以自主经营,但不得挖塘养鱼,新窑水库不得开展养殖项目,确保灌溉功能;如中标人违反规定用途,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收回发包田地,未到期承包款直接转为整治费用。
4.中标者必须回购原土地上的面花,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偿给村集体85000元。
5.期满后以原状归还招标人,如合同到期,中标人未及时清理面上作物,视为主动放弃。
6.如因国家征地及集体建设需要时,仅补偿面上作物损失,并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承担其他赔偿(补偿)。
7.因遇战争、台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原因,致农作物受损,其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人: 夏先生(*) 黄先生
上浦镇夏家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上浦镇招投标中心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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