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宜昌供销集团办公室装饰装修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ZNCG-2024-10015 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供销集团办公室装饰装修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6.53 万元,招标人为宜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
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
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供销集团办公室装饰装修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昌供销集团办公室装饰装修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供
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殊要求:
①、供应商(联合体磋商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略) 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
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
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供应商(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
印件)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
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
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供应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⑤、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
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磋商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 B 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
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
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
少于 1 人。所有人员应提供 2023 年 6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
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
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施工员、质量员须
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提供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
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
容)。
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 2 家,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各方须按采购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复印件提供至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须由牵头人在报名领取,磋商响应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注:原资质证明已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请提 (略) 场公共服务平台延期证
明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法定节假日不可获取文件;2.地点:湖北 (略) ( (略)
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 11 楼);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
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
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湖北 (略) 开评标室( (略) 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
商务大厦 1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北 (略) 开评标室( (略) 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
商务大厦 11 楼)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 105 日历天,其中 15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任务,90 日历
天完成本项目安装及施工任务。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4.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6.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
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
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磋商资料将被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 (略)
地 址: (略) *家岗区沿江大道 13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 魏立媛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宜昌供销集团办公室装饰装修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ZNCG-2024-10015 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供销集团办公室装饰装修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6.53 万元,招标人为宜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
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
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供销集团办公室装饰装修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昌供销集团办公室装饰装修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供
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殊要求:
①、供应商(联合体磋商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略) 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
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
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供应商(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
印件)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
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
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供应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⑤、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
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磋商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 B 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
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
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
少于 1 人。所有人员应提供 2023 年 6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
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
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施工员、质量员须
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提供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
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
容)。
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 2 家,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各方须按采购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复印件提供至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须由牵头人在报名领取,磋商响应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注:原资质证明已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请提 (略) 场公共服务平台延期证
明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法定节假日不可获取文件;2.地点:湖北 (略) ( (略)
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 11 楼);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
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
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湖北 (略) 开评标室( (略) 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
商务大厦 1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北 (略) 开评标室( (略) 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
商务大厦 11 楼)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 105 日历天,其中 15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任务,90 日历
天完成本项目安装及施工任务。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4.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6.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
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
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磋商资料将被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 (略)
地 址: (略) *家岗区沿江大道 13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 魏立媛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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