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驻肥片区副食品配送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部驻肥片区副食品配送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我部拟对驻肥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详见下方附件),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驻肥片区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13-F1003
三、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
四、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5家副食品供应商(备选2家),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 (略) 、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 (略) 的。
(五) (略) 的,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 (略) 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 (略)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最近3年(截至开标)至少1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九)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库房、冷库,在合肥地区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对自有种养殖基地、仓储设施、物流体系的供应商优先选用。
(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十一)投标人近3年(截至开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投标人近3年(截至开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三)投标人近3年(截至开标)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十四)投标人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
(十五)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六、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参数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
2、本次公开的需求参数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某部
地 址: (略)
联系人:程先生/韩先生
电 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陈工、朱工
办公电话:0551-*
移动电话:*
传真:0551-*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三)反馈方式:*@*h-inter.com,同时抄送 *@*q.*@*q.com。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0551-*
我部拟对驻肥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详见下方附件),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驻肥片区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13-F1003
三、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
四、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5家副食品供应商(备选2家),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 (略) 、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 (略) 的。
(五) (略) 的,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相关资质证书; (略) 的, (略) 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 (略)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最近3年(截至开标)至少1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九)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库房、冷库,在合肥地区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对自有种养殖基地、仓储设施、物流体系的供应商优先选用。
(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十一)投标人近3年(截至开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投标人近3年(截至开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三)投标人近3年(截至开标)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十四)投标人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
(十五)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六、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参数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
2、本次公开的需求参数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某部
地 址: (略)
联系人:程先生/韩先生
电 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陈工、朱工
办公电话:0551-*
移动电话:*
传真:0551-*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三)反馈方式:*@*h-inter.com,同时抄送 *@*q.*@*q.com。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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