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2024年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2024年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天津车辆段现就中国铁 (略) 天津车辆段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采购项 (略) 天津车辆段2024年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 (略) 天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ND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BL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略) 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供应商须提供设备的生产资质证书或文件。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其代理(销售)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 (略)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 (略) 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无。 3.1.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1日14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投标工具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使用CA加密投递。线上报价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报价回执。报价截止时间后,线上报价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报价将被拒绝。
下载安装须知:
1、线上项目供应商需提前在门户申请办理CA。
2、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国铁线上投标工具】,按照提示安装投标工具及证书等环境)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略) 河东区六经路2号天津车辆段1号楼228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03月12日14时4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 (略) 河东区六经路2号天津车辆段1号楼228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车辆段
详细地址: (略) 河东区六经路2号天津车辆段1号楼228会议室
电话:022-*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技术科非招标
电话:*
传真:022-*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等媒介上发布。
天津车辆段
日期:2024年3月1日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天津车辆段现就中国铁 (略) 天津车辆段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采购项 (略) 天津车辆段2024年超声波探伤仪小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 (略) 天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ND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BLC型超声波探伤仪小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略) 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供应商须提供设备的生产资质证书或文件。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其代理(销售)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 (略)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 (略) 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无。 3.1.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1日14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投标工具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使用CA加密投递。线上报价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报价回执。报价截止时间后,线上报价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报价将被拒绝。
下载安装须知:
1、线上项目供应商需提前在门户申请办理CA。
2、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国铁线上投标工具】,按照提示安装投标工具及证书等环境)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略) 河东区六经路2号天津车辆段1号楼228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03月12日14时4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 (略) 河东区六经路2号天津车辆段1号楼228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车辆段
详细地址: (略) 河东区六经路2号天津车辆段1号楼228会议室
电话:022-*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技术科非招标
电话:*
传真:022-*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等媒介上发布。
天津车辆段
日期: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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