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小麦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销竞采交易公告-南通融谷储备粮有限公司
3月4日小麦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销竞采交易公告-南通融谷储备粮有限公司
受南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暨南方小麦分中心举办本次地方小麦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4年3月4日10:00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南方小麦购销双向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 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 小麦购销合作的权利(详细合同模板见附件三,详细内容提前联系委托方商议)。
2.销售轮出粮食
2.1 品种、数量:
2022年产小麦5335.432吨,分4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
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2.3出库价格:
底价固定,标段1为南 (略) 正场库点车船板价2900元/吨;标段2-4为南 (略) 骑岸库点车板价、正场库点船板价2900元/吨。
2.4轮出时间:
销售合同自成交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始交收,2024年5月20日前交收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
2.5交收地点:
南 (略) (正场库点);南 (略) (骑岸库点)。
3、采购轮入粮食
3.1 品种、数量:
2024年产小麦5335.432吨,分4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3.2质量要求:
详见《购销合作协议》和交易清单要求,质量要求:容重≥770g/l,水分≤12.5%,不完善粒≤6%,杂质≤1%,呕吐毒素<7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其他事宜:小麦质量须达国标二等及以上标准,符合小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呕吐毒素<7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收购标准执行国粮发【178号】文件要求。杂质超过1.0%拒收。中标方在新粮发货前须承诺不掺混其它年度陈粮,采购方有权到中标方粮源存储点查看粮源情况,若发现掺混陈粮,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3.3入库价格:
交易底价为南 (略) 正场库点车船板价、骑岸库点车板价:2840元/吨(具体参见交易清单)。
3.4轮入时间:
采购合同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交货。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货,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
3.5交收地点:
南 (略) 指定库点。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需要报名,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合作协议》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取得交易资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专场,未向委托方取得交易资格的客户专场报名一律审核不通过。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 (略) 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3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采购轮入阶段手续费1.5‰,免收销售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并按照合作协议内容执行(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 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 (略) 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采购阶段扣除手续费的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 (略) 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 (略) 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的保证金。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合作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 (略) 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合作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八、联系方式
南 (略) :
赵逸柳*
南方小麦分中心:
宋剑*
江苏粮 (略) 场:
张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4年3月1日
受南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暨南方小麦分中心举办本次地方小麦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4年3月4日10:00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南方小麦购销双向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 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 小麦购销合作的权利(详细合同模板见附件三,详细内容提前联系委托方商议)。
2.销售轮出粮食
2.1 品种、数量:
2022年产小麦5335.432吨,分4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
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2.3出库价格:
底价固定,标段1为南 (略) 正场库点车船板价2900元/吨;标段2-4为南 (略) 骑岸库点车板价、正场库点船板价2900元/吨。
2.4轮出时间:
销售合同自成交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始交收,2024年5月20日前交收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
2.5交收地点:
南 (略) (正场库点);南 (略) (骑岸库点)。
3、采购轮入粮食
3.1 品种、数量:
2024年产小麦5335.432吨,分4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3.2质量要求:
详见《购销合作协议》和交易清单要求,质量要求:容重≥770g/l,水分≤12.5%,不完善粒≤6%,杂质≤1%,呕吐毒素<7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其他事宜:小麦质量须达国标二等及以上标准,符合小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呕吐毒素<7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收购标准执行国粮发【178号】文件要求。杂质超过1.0%拒收。中标方在新粮发货前须承诺不掺混其它年度陈粮,采购方有权到中标方粮源存储点查看粮源情况,若发现掺混陈粮,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3.3入库价格:
交易底价为南 (略) 正场库点车船板价、骑岸库点车板价:2840元/吨(具体参见交易清单)。
3.4轮入时间:
采购合同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交货。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货,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
3.5交收地点:
南 (略) 指定库点。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需要报名,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合作协议》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取得交易资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专场,未向委托方取得交易资格的客户专场报名一律审核不通过。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 (略) 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3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采购轮入阶段手续费1.5‰,免收销售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并按照合作协议内容执行(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 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 (略) 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采购阶段扣除手续费的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 (略) 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 (略) 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的保证金。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合作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 (略) 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合作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八、联系方式
南 (略) :
赵逸柳*
南方小麦分中心:
宋剑*
江苏粮 (略) 场:
张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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