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海拉尔区华晨凯景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TY2024-005
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修缮 |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能承担本项目采购的工作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海拉尔区华晨凯景15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海拉尔区尚品众创赋能空间二楼尊道堂会议室
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海拉尔区尚品众创赋能空间二楼尊道堂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经审查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日至**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02:30—17:00 时 (略) 海拉尔区华晨凯景1501递交《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略) 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
(6)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下载信用报告);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A4纸胶装成册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4)报名时需下载附件《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名 称: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
地 址:鄂温克旗巴彦托海一七三二街
联系方式:*
名 称:呼伦贝尔天艺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区海桥家园4号楼262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
**日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海拉尔区华晨凯景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TY2024-005
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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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修缮 |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能承担本项目采购的工作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海拉尔区华晨凯景15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海拉尔区尚品众创赋能空间二楼尊道堂会议室
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海拉尔区尚品众创赋能空间二楼尊道堂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经审查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日至**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02:30—17:00 时 (略) 海拉尔区华晨凯景1501递交《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略) 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
(6)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下载信用报告);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A4纸胶装成册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4)报名时需下载附件《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名 称: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
地 址:鄂温克旗巴彦托海一七三二街
联系方式:*
名 称:呼伦贝尔天艺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区海桥家园4号楼26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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