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肥东县“守法礼让、文明出行”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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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肥东县“守法礼让、文明出行”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肥东县委宣传部现就2024年肥东县“守法礼让、文明出行”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服务项目进行现场询价,欢迎具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现场询价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请于2024年3月5日17:30前与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联系。联系人:刘松,联系电话:0551-*。


采购项目内容及询价标准,详见附件。

项目经办人:刘松 电话:0551-*


附件1: 采购需求

附件2:综合评分详评指标表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守法出行”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对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文明交通”的优秀工作者给予正向反馈,呼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明交通。

二、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中需含演出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相关服务;

2.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供采购方审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投标企业在近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材料要求

1.服务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活动服务项目执行方案;

3.活动服务项目报价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策划执行项目整体活动方案。需依托肥东县情,充分展示肥东地方特色,围绕文明创建内容,紧扣“守法礼让、文明出行”主题提供详细全面的策划组织执行方案以及各项配套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活动方案、宣传推广方案、应急预案等;以及舞台搭建、物料设计制作、演出彩排、音响话筒、桌椅布置、氛围营造、人员组织、现场执行等。

2、本项目采用总价招标,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报价应详细、合理,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组织、媒体传播推广相关所有费用,人员邀请及接待相关所有费用,相关活动执行所产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助、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3、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活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采购需求为止,并按照采购人审定的方案认真执行。本项目中涉及的各项物料、图文材料、音频视频等需经采购人审定。

4、本采购需求由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五、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报价上限不高于5万元;

(二)本次采购采用综合打分方式进行,采购中心发放报价单,供应商向肥东县委宣传部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但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询价函报价无效。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报价无效;

(三)本次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7: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

(肥东县星光国际广场7号楼9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进行现场报价,过时无效(具体时间、地点咨询项目联系人);

(四)供应商须将询价函密封并加盖公章,参加现场询价会议;

(五)报价供应商需将询价函完整下载进行报价,不得更改配置,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价供应商参加询价会议时,除提供询价函以外,应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件和证明、供采购方审定通过;

(七)评标标准:综合评分;


附件2:

综合评分详评指标表类别评分分项分值(分)评分标准备注 技术部分

(90分)投标人业绩20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投标人有主 (略) 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活动业绩;每提供一个活动业绩证明得2.5分(此项满分10分);

2、投标人主办或承办过县级单位活动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注一:本项满分为20分。

注二:(1)以上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合同扫描件,另需提供官方媒体报道截图和现场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投标人实力30分自2019年1 月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文旅部门颁发的创意营销类奖项或表彰;获国家级奖项的一次得10分(此项满分20分);获省级奖项得5分(此项满分10分);否则不得分。

注一:本项满分为30分。

注二:提供得奖的相关证明文件。 服务方案4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本次活动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人员组织、场地布置、相关物料设计等(方案内容详细、形式创新、可行性强的30-40分,方案内容一般、形式单一得10-20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得10分以下,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满分40分。 价格部分(10分) 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六、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六)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肥东县委宣传部现就2024年肥东县“守法礼让、文明出行”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服务项目进行现场询价,欢迎具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现场询价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请于2024年3月5日17:30前与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联系。联系人:刘松,联系电话:0551-*。


采购项目内容及询价标准,详见附件。

项目经办人:刘松 电话:0551-*


附件1: 采购需求

附件2:综合评分详评指标表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守法出行”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对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文明交通”的优秀工作者给予正向反馈,呼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明交通。

二、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中需含演出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相关服务;

2.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供采购方审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投标企业在近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材料要求

1.服务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活动服务项目执行方案;

3.活动服务项目报价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策划执行项目整体活动方案。需依托肥东县情,充分展示肥东地方特色,围绕文明创建内容,紧扣“守法礼让、文明出行”主题提供详细全面的策划组织执行方案以及各项配套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活动方案、宣传推广方案、应急预案等;以及舞台搭建、物料设计制作、演出彩排、音响话筒、桌椅布置、氛围营造、人员组织、现场执行等。

2、本项目采用总价招标,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报价应详细、合理,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组织、媒体传播推广相关所有费用,人员邀请及接待相关所有费用,相关活动执行所产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助、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3、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活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采购需求为止,并按照采购人审定的方案认真执行。本项目中涉及的各项物料、图文材料、音频视频等需经采购人审定。

4、本采购需求由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五、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报价上限不高于5万元;

(二)本次采购采用综合打分方式进行,采购中心发放报价单,供应商向肥东县委宣传部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但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询价函报价无效。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报价无效;

(三)本次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7: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

(肥东县星光国际广场7号楼9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进行现场报价,过时无效(具体时间、地点咨询项目联系人);

(四)供应商须将询价函密封并加盖公章,参加现场询价会议;

(五)报价供应商需将询价函完整下载进行报价,不得更改配置,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价供应商参加询价会议时,除提供询价函以外,应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件和证明、供采购方审定通过;

(七)评标标准:综合评分;


附件2:

综合评分详评指标表类别评分分项分值(分)评分标准备注 技术部分

(90分)投标人业绩20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投标人有主 (略) 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活动业绩;每提供一个活动业绩证明得2.5分(此项满分10分);

2、投标人主办或承办过县级单位活动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注一:本项满分为20分。

注二:(1)以上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合同扫描件,另需提供官方媒体报道截图和现场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投标人实力30分自2019年1 月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文旅部门颁发的创意营销类奖项或表彰;获国家级奖项的一次得10分(此项满分20分);获省级奖项得5分(此项满分10分);否则不得分。

注一:本项满分为30分。

注二:提供得奖的相关证明文件。 服务方案4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本次活动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人员组织、场地布置、相关物料设计等(方案内容详细、形式创新、可行性强的30-40分,方案内容一般、形式单一得10-20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得10分以下,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满分40分。 价格部分(10分) 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六、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六)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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