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河镇前庄村维修拦水坝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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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河镇前庄村维修拦水坝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茨河镇前庄村维修拦水坝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茨河镇前庄村维修拦水坝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大成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DC-CH2024-02

2、项目名称:茨河镇前庄村维修拦水坝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23(万元)

5、最高限价:35.23(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6. (略) 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不得出现亏损。

6.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受贿记录(以公告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5日至 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大成 (略) (谷城县西关街酒厂道子10号)

3、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浙江大成 (略) (谷城县西关街酒厂道子10号)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茨河镇农村三资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茨河镇农村三资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茨河镇前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谷城县茨河镇前庄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成 (略)

地址:谷城县西关街酒厂道子10号

联系方式:*


茨河镇前庄村维修拦水坝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茨河镇前庄村维修拦水坝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大成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DC-CH2024-02

2、项目名称:茨河镇前庄村维修拦水坝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23(万元)

5、最高限价:35.23(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6. (略) 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不得出现亏损。

6.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受贿记录(以公告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5日至 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大成 (略) (谷城县西关街酒厂道子10号)

3、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浙江大成 (略) (谷城县西关街酒厂道子10号)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茨河镇农村三资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茨河镇农村三资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茨河镇前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谷城县茨河镇前庄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成 (略)

地址:谷城县西关街酒厂道子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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