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024-2029 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09:30:31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
类型: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略)
本 2024-2029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现金清分业务外包主要是将我行现金清分的整点操作外包给外部供应商,供应商通过出纳机具或手工方式,为我行提供柜面用钞、自助设备加钞款、自助设备尾款、营业机构上缴款中的流通券与残损券的张数清点、校验真伪、挑残、版本分类、扎把、打捆等清分服务。为切实提高我行现金清分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对外支付现金全额清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解决对外误付假币及降低上缴人民银行现金的差错率,现金中心拟对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9 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
(*-2029 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3) 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 20%(国家控股
的投标人除外);
(4) 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 投标人具有银行现金清分或整点业务外包服务案例,须提供一项银行机构现金清分(整点)或自助设备集中加配钞(装卸)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于截止时间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报名,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为本单位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 57 号津玉大厦 10 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5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 (略) (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 57 号津玉大厦 10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 (略) (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 57 号津玉大厦 10 楼开标室)
主要内容: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接受*方委托,指派相应工作人员,在我行指定的清分场地和时间内,利用我行提供的现金出纳机具和耗材或通过手工方式,为我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自助设备加钞款(含钞箱装钞)、自助设备尾款(含尾箱取钞)、营业机构上缴款中的流通券与残损券(包含硬币)的张数清点、检验真伪、挑残、版本分类、扎把、打捆等在内的清分服务工作;提供自助设备钞箱现金装钞、取钞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服务需求书。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中国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河西区紫金山路 3 号增 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 57 号津玉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赵相艳、师宇萌
电 话 : *
电子邮件: *@*63.com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单位名称: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2024-2029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编号:S*)活动招标,签署购买招标文件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文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后附: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或签章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2024-2029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编号:S*),以本公司名义前往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 特此授权。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邮箱:
后附:1.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总公司授权书
单位名称: (总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总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年龄:
我司为 (总公司名称) ,现唯一授权(分公司名称)参加2024-2029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编号:S*)采购工作。该分公司所开展的一切工作及应承担的责任,总公司均予以承认。
若 (分公司名称)获得中标, (总公司名称)对 (分公司名称) 在本项目中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必要支持,并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相应责任与义务。
(总公司名称) 不再授权其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024-2029 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09:30:31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
类型: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略)
本 2024-2029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现金清分业务外包主要是将我行现金清分的整点操作外包给外部供应商,供应商通过出纳机具或手工方式,为我行提供柜面用钞、自助设备加钞款、自助设备尾款、营业机构上缴款中的流通券与残损券的张数清点、校验真伪、挑残、版本分类、扎把、打捆等清分服务。为切实提高我行现金清分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对外支付现金全额清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解决对外误付假币及降低上缴人民银行现金的差错率,现金中心拟对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9 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
(*-2029 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3) 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 20%(国家控股
的投标人除外);
(4) 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 投标人具有银行现金清分或整点业务外包服务案例,须提供一项银行机构现金清分(整点)或自助设备集中加配钞(装卸)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于截止时间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报名,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为本单位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 57 号津玉大厦 10 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5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 (略) (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 57 号津玉大厦 10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 (略) (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 57 号津玉大厦 10 楼开标室)
主要内容: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接受*方委托,指派相应工作人员,在我行指定的清分场地和时间内,利用我行提供的现金出纳机具和耗材或通过手工方式,为我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自助设备加钞款(含钞箱装钞)、自助设备尾款(含尾箱取钞)、营业机构上缴款中的流通券与残损券(包含硬币)的张数清点、检验真伪、挑残、版本分类、扎把、打捆等在内的清分服务工作;提供自助设备钞箱现金装钞、取钞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服务需求书。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中国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河西区紫金山路 3 号增 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 57 号津玉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赵相艳、师宇萌
电 话 : *
电子邮件: *@*63.com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单位名称: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2024-2029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编号:S*)活动招标,签署购买招标文件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文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后附: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或签章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2024-2029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编号:S*),以本公司名义前往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 特此授权。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邮箱:
后附:1.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总公司授权书
单位名称: (总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总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年龄:
我司为 (总公司名称) ,现唯一授权(分公司名称)参加2024-2029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招标编号:S*)采购工作。该分公司所开展的一切工作及应承担的责任,总公司均予以承认。
若 (分公司名称)获得中标, (总公司名称)对 (分公司名称) 在本项目中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必要支持,并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相应责任与义务。
(总公司名称) 不再授权其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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