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会议室改建项目需求公示第二次2024—JLBNJC—W30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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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会议室改建项目需求公示第二次2024—JLBNJC—W3001第1包

某部会议室改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4-JLBNJC-W3001

我部就某部会议室改建项目进行需求公示,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某部会议室改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NJC-W3001

三、需求内容及要求:

1.项目预算:900,000.00元。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供货地点交付

3.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公示时间:2024年03月04日-03月11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q.com),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意见建议及证明材料

2.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例:意 (略) 。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建议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3)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商务技术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八、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助理

办公电话:0419-*

地址: (略)

技术要求.pdf

,辽宁, (略) ,辽阳,0419-

某部会议室改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4-JLBNJC-W3001

我部就某部会议室改建项目进行需求公示,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某部会议室改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NJC-W3001

三、需求内容及要求:

1.项目预算:900,000.00元。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供货地点交付

3.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公示时间:2024年03月04日-03月11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q.com),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意见建议及证明材料

2.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例:意 (略) 。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建议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3)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商务技术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八、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助理

办公电话:0419-*

地址: (略)

技术要求.pdf

,辽宁, (略) ,辽阳,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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