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艘12.5米高速救生艇建造公开招标公告
4艘12.5米高速救生艇建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4艘12.5米高速救生艇建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3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4A00087 采购执行编号:CDZC渝字2023-008号
项目名称:4艘12.5米高速救生艇建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91,880.00元
最高限价:7,591,8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船舶设计图纸,建造4艘高速救生艇(包含船体建造、船舶内装饰装修等), (略) 内采购人指定水域。 | 7,591,880.00元 | 4 | 艘 | 本艇为单体、深V、高速折角线型船,采用双柴油舷内外机推进,具备夜航功能。主船体及上层建筑均采用铝合金质材料制造。满足内河B级航区J2航段、三峡库区的要求。主要承担辖区内水域巡查、应急搜救,水上污染物及危险漂浮物处置等任务。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0个日历日内完成4艘高速救生艇建造装修、安装调试和通过采购人验收、交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中标后预留3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60%的比例,由中标人将该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中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且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按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和承诺函格式自拟,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中标后预留18%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由中标人将该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
2.1中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且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按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与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和承诺函格式自拟,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4日 至 2024年3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7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江臻伟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江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钟亮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北区泰山道东段98号2幢1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亮
项目联系人电话:*
项目概况:
“4艘12.5米高速救生艇建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3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4A00087 采购执行编号:CDZC渝字2023-008号
项目名称:4艘12.5米高速救生艇建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91,880.00元
最高限价:7,591,8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船舶设计图纸,建造4艘高速救生艇(包含船体建造、船舶内装饰装修等), (略) 内采购人指定水域。 | 7,591,880.00元 | 4 | 艘 | 本艇为单体、深V、高速折角线型船,采用双柴油舷内外机推进,具备夜航功能。主船体及上层建筑均采用铝合金质材料制造。满足内河B级航区J2航段、三峡库区的要求。主要承担辖区内水域巡查、应急搜救,水上污染物及危险漂浮物处置等任务。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0个日历日内完成4艘高速救生艇建造装修、安装调试和通过采购人验收、交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中标后预留3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60%的比例,由中标人将该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中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且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按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和承诺函格式自拟,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中标后预留18%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由中标人将该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
2.1中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且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按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与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和承诺函格式自拟,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4日 至 2024年3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7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江臻伟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江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钟亮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北区泰山道东段98号2幢1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亮
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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