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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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 15:31:33
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18142

项目名称: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参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特定的

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 15:31:33
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18142

项目名称:芒康县2023年第二批饲草产业发展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参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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