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2024年网络通用光缆分纤箱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2024年网络通用光缆分纤箱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略) 2024年网络通用光缆分纤箱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04-04A-2024-D-C03681,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计划采购一批壁挂式光缆分纤箱约10万个,最终以实际下单数量为准,具体如下:
设备名称 | 容量 | 箱体外形参考尺寸 高*宽*深(mm)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壁挂式 光缆分纤箱 | 16芯 | 440*390*140 | 个 | 59740 |
32芯 | 540*440*140 | 个 | 35600 | |
64芯 | 640*590*160 | 个 | 5100 | |
合计 | * |
1.2预算金额:225.77万元(不含税)。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采购结果适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
1.6供货地点: (略)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证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
2.2.税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本次采购的光缆分纤箱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具备CNAS或CMA标识),且测试结论为合格。注:(1)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3)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如检测报告具备网络查询的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原件备查。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光缆分纤箱业绩合同。
(1)时间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结算依据的签订时间为准);
(2)金额要求:累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结算依据的累计金额为准)
(3)材料要求:单项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盖章信息、采购内容、合同价款、签字盖章页等。
2.6.服务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不低于24个月质保期;
(2)投标人须承诺满足陕西联通供应商库存前移物资储备协议的要求,中标后按库存前移规则执行。
2.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
2.8.守法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投标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
2.9.回避原则: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10.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以下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A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B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C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1)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B和C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11.投标方式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13.招标人将进行投标(应答)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标/评审委员会(或招标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4.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15.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16.合规管控要求: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
2.17.廉洁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投标(洽谈)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2)诚E招登记信息(此环节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同步完成)
1)注册: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并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添加订单: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添加订单】-【电汇】-【上传付款凭证】(沃支付成功截图)后等待招标文件购买审核。
4.1.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400.00)整,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IPASS电子证书办理以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上传递交,在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与网上开标的,视为对开标内容无异议。
5.3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可能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样品。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 (略) 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申请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沣惠南路15号
联系人:李颖帆
联系方式:02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负责人:孙朝敏、毛丹阳
电话:*
电子邮箱:*@*39.com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略) / (略)
2024年3月4日
本招标项目为 (略) 2024年网络通用光缆分纤箱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04-04A-2024-D-C03681,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计划采购一批壁挂式光缆分纤箱约10万个,最终以实际下单数量为准,具体如下:
设备名称 | 容量 | 箱体外形参考尺寸 高*宽*深(mm)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壁挂式 光缆分纤箱 | 16芯 | 440*390*140 | 个 | 59740 |
32芯 | 540*440*140 | 个 | 35600 | |
64芯 | 640*590*160 | 个 | 5100 | |
合计 | * |
1.2预算金额:225.77万元(不含税)。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采购结果适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
1.6供货地点: (略)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证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
2.2.税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本次采购的光缆分纤箱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具备CNAS或CMA标识),且测试结论为合格。注:(1)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3)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如检测报告具备网络查询的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原件备查。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光缆分纤箱业绩合同。
(1)时间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结算依据的签订时间为准);
(2)金额要求:累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结算依据的累计金额为准)
(3)材料要求:单项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盖章信息、采购内容、合同价款、签字盖章页等。
2.6.服务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不低于24个月质保期;
(2)投标人须承诺满足陕西联通供应商库存前移物资储备协议的要求,中标后按库存前移规则执行。
2.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
2.8.守法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投标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
2.9.回避原则: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10.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以下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A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B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C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1)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B和C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11.投标方式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13.招标人将进行投标(应答)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标/评审委员会(或招标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4.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15.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16.合规管控要求: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
2.17.廉洁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投标(洽谈)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2)诚E招登记信息(此环节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同步完成)
1)注册: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并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添加订单: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添加订单】-【电汇】-【上传付款凭证】(沃支付成功截图)后等待招标文件购买审核。
4.1.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400.00)整,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IPASS电子证书办理以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上传递交,在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与网上开标的,视为对开标内容无异议。
5.3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可能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样品。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 (略) 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申请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沣惠南路15号
联系人:李颖帆
联系方式:02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负责人:孙朝敏、毛丹阳
电话:*
电子邮箱:*@*39.com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略) / (略)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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