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玄武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 15: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4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4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略) 玄武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玄武区珠江路4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美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洁 | ||
附件: | |||
附件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GC52001
项目名称: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开发及优化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2)运维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购买磋商文件。标书费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服务业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成立不满一月企业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银行单据或专用收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第2条(5)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纸质版一正二副(*份正本、*份副本,可以双面打印)、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玄武区财政局
地址: (略) 玄武区珠江路455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美达 (略)
地 址: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联系方式:朱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洁
电 话: 0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玄武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 15: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4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4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略) 玄武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玄武区珠江路4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美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洁 | ||
附件: | |||
附件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GC52001
项目名称: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玄武财税联网系统优化升级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开发及优化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2)运维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购买磋商文件。标书费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服务业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成立不满一月企业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银行单据或专用收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第2条(5)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纸质版一正二副(*份正本、*份副本,可以双面打印)、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信用南京”或“ (略) 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玄武区财政局
地址: (略) 玄武区珠江路455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美达 (略)
地 址: (略) 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联系方式:朱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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