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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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WSDDY-G3003发布时间2024-03-04
项目名称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项目阅读量11

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DDY-G300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项目, (略) 东城辽河路113号,工程主要内容为彩色沥青跑道改造、新建等相关工作。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2、供应商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所报施工资质相对应),并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1年(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全部施工完毕。

4、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3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3月8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46-*

2、代理机构:金正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运河路379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12幢208室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26.com

3、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46-*



项目编号2024-JWSDDY-G3003发布时间2024-03-04
项目名称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项目阅读量11

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DDY-G300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某单位新建彩色沥青跑道项目, (略) 东城辽河路113号,工程主要内容为彩色沥青跑道改造、新建等相关工作。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2、供应商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所报施工资质相对应),并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1年(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全部施工完毕。

4、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3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3月8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46-*

2、代理机构:金正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运河路379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12幢208室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26.com

3、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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