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县级验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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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县级验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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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县级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略) 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4]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巴彦县农田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 (略) 秀水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级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服务工程、其他工程等。

2.2服务期:验收开始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服务内容及控制价: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县级验收服务;招标控制价98万元。

2.4项目服务地点: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区。

3、投标人投标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造价服务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能力,其中:工程造价服务要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要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包括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不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的通报名单中。

3.3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6日0时至2024年3月12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1-*

招 标 人:巴彦县农田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秀水 (略)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电子邮箱:*@*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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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县级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略) 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4]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巴彦县农田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 (略) 秀水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级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服务工程、其他工程等。

2.2服务期:验收开始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服务内容及控制价: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县级验收服务;招标控制价98万元。

2.4项目服务地点: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区。

3、投标人投标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造价服务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能力,其中:工程造价服务要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要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包括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不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的通报名单中。

3.3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6日0时至2024年3月12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1-*

招 标 人:巴彦县农田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秀水 (略)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电子邮箱:*@*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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