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1,000.00
最高限价(元):301,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南票区水利局
地 址: (略) 南票区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 0429-*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葫 (略) 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解磊
电 话: 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