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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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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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财政局 2023 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
年初以来, (略) (略) 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一规划
两纲要”及省、市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全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营商环境进
一步优化,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筑牢理论功底,强化法治建设思想引领
将法治思想列入局理论中心组年度学法治思想
引领财政法治建设的旗帜作用。专题组织学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学台的数据共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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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我局已全部实现依托行政检查智慧管理系统及“我要执
法 APP”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首违不罚事
项清单”。积极落实“阳光执法”“柔性执法”工作要求,认
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轮修改,反复商榷,最终确定
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1 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我局“首
违不罚”事项清单,以上两清单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均
印发正式文件,并在局外网公布。
三是切实发挥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作用,防范法律风险。
为有效化解我局行政争议,规避法律风险, (略) 联
动工作,提前介入、超前谋划、有效沟通,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我们不但有效减少了行政诉讼,且未发生过行政诉讼
败诉案件。由于行政复议改革等原因,虽然行政复议案件数
量无明显减少并有增加趋势,但从结果上看,复议机关基本
维持了我局的行政裁决,有效规避了局法律风险。
四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
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提升行政执法及行政决策水平,
我局与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该
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为我局提供综合性
法律服务,同时聘任政府采购法律专家,为我局政府采购案
件处理提供专业咨询服务。近年来,法律顾问在我局的涉法
涉诉事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化解了法律风险。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管理。一方面,
在文件制定时,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
根据文件内容,履行专家论证、征询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
查等程序,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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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存量文件清理。完成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
的多次清理,实现文件清理常态化。同时, (略) 规
范性文件的数据上报工作。将我局负责的全部规范性文件整
理成 word 文本,形成目录与文档的一一对应,并将整理好
(略) 司法局。
六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公正文明
执法。在原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
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长财法内〔2023〕1616 号),从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
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实施“三项制度”做了进一步明确和细
化,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地落实,提升了
整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七是以专项整治促进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贯彻
落实《 (略) 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我局积极行动,第一时间制定并向各区(开发区)财政局下
发了《 (略) 财政部门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长财法〔2023〕616 号)。 (略) 财政厅,区(开
发区)财政局建立“沟通协调”“调度督导”“典型案例报
送”“自查自纠”等工作机制,围绕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
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
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全面查找问
题和不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略) 财政系统做好
行政执法工作。
八是搭建数字化“法律法规”专栏。与局办公自动化收
发文功能深入对接,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 (略) 财政厅
及市司法局沟通,整合国家、省、市各类财政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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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650 余件,汇总形成“法律法规”专栏,
并建立专栏的日常维护更新机制,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提
供资源依托。
(三)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治教育宣传
一是积极宣传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普
及法律常识。积极谋划“12.4 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宪法宣
传周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二是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定期举办会计人员免费培
训,对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在推进预
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过程中,对涉及到预算法、
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进行普法、释法活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过程中,对涉
及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一并进行普法宣传,对相关条
款进行解释说明。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促进
执法活动顺利开展的同时,普法效果更为显著。
三是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略) 财政
(略) 司法局要求,对 2021 年以来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进行总结和评估。对照《 (略) 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
年规划(2021—2025 年)》,认真梳理“八五”普法以来我局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 (略) 财
政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报告》, (略) 财政厅和
市司法局。同时,向各区(开发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
全市财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区(开
发区)财政局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谋划下一步
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为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
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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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联动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健康发展。牵头五部门
联合印发《 (略) 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减税降费直通
车工作方案》, (略) 有政策直通车、市有政策联络群、区
设政 (略) 、市、区三级纵向贯通,财政、税务、人
社、工信、社保五部门横向联动的“专精特新”企业减税降
费政策直达机制。纵横联合对企业开展点对点辅导,确保税
费优惠政策直达落地。
(略) 小微企业尽享政策红利。与国家税务总局
(略) 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 (略) 财政厅国家税
(略) 税务局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
政策的通知》,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加强政策落实和减税降
费政策宣传、政策辅导,确保小微企业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略)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 (略) 振
兴突破三年行动。
三是全面加强自身营商环境建设。为建设高效便民、文
明法治、利企惠企、保障有力的政务机关,结合《 (略) 高
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略) 场环境、
保障有力要素环境 4 个建设工程实施细则》(长府办函〔2023〕
12 号)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 (略) 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处室及相关工作机
制,在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的同时, (略) 营商环境不断优
化。
(五)聚焦中心工作,护航法治长春建设
一是全力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确保经费有来源。在编报
部门预算时根据相应保障标准, (略) 财力,安排好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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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执行过程有监督。在预算执行过程
中,根据财政一体化软件适时了解经费使用进度及使用情
况,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事后开展绩效评价。预算年度终
了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结合绩效结果
安排以后年度相关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经费。 (略) 司法局法治建设专
项经费 50 万元,“八五”普法经费 30 万元; (略) 委政法
委法学会专项经费 25 万元; (略) 人大立法专项经费 70 万
元;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2023 年,安排
律师办案及值班补贴 99 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站宣传及咨询
类项目 51 万元。
三是动态管理涉企收费清单。密切 (略) 关于行
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相关文件,持续精简收
费项目,做到“该清的清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减的减到
位”。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行动, (略) 发改委、
市直各部门及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通
过自查自纠、专项清理等形式全面落实清理规范工作。同时,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媒介渠道,加强政
策宣传解读,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涉企优
惠政策。
四是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
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按照《财政部关于
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财监〔2023〕2 号)以及《吉
林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工作安排, (略) 成立工作专
班,加强财会监督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工
作方案,加强统筹谋划,分阶段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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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工作实效, (略) 范围内先后开展了自查自纠、配合上
级抽查及跟踪督导整改、专项核查等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
来,财会监督作用得以进一步彰显,财经纪律得以进一步加
强,财政法治建设得以进一步巩固,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职能进一步发挥。
五是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按照党中央、 (略) 、 (略)
(略) 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 (略) 开展国有资产全
面清查利用工作, (略) 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班,并设
8 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纪委监督、部门负
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查改结合、精准施策,强调制
度建设,注重规范透明。在清查利用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
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高效化的工作机制,切实筑牢保障发展的物质基础,持续扎
实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是聚焦财力跃升新突破。 (略) 委关于长春振
兴突破三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
拟定《聚焦持续加力提效在财力跃升上实现新突破行动计
划》,报政府审定。《行动计划》明确两大奋斗目标和十项重
点任务,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
主动作为,全力保障长春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近年来,我局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法治建设方面取
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节点、新标准,有些工作
还需进一步改进:
一是法治宣传形式创新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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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局限,没有更充分地利用新媒体,新平台,尚未形成较
为有影响力的价值导向,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虽然近年来我局
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但推动法治建设向更
深、更实处拓展的工作机制尚有待完善,职责分工、上下协
同、横向联络等工作细节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是法治人员队*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
新阶段、新节点所面临的新问题不断涌现,对法律人才的需
求更加突出,尤其是对既懂财政专业,又有法律知识的人才
需求更为迫切。虽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解决了部分问题,但
财政部门自身的法律人才储备还有待加强。
四是法治财政融合程度需进一步加深。应进一步加强法
治建设和财政工作的融合促进,以法治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
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
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
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成立“ (略) 财政局
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
成员、副局长和副局级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
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我局达标创
建, (略) 示范单位争创活动,传达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
神,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督导考核我局法
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全面领导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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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普法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安排年度普法宣
传教育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税法制处,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将学法治思想作为局理论中心组学
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
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确保法治思想入脑入
心,牢筑法治思维。
三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学法治思想
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
问题,临时性工作随时听取汇报。
四是将学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督办,并作为全局年终考
核的重要绩效指标,促进局内各处室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统筹抓好重点工作。继续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 (略) 政府、 (略) 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 2024
年 法 治 建 设 工 作 重 点 , 围 绕 《 法 治 长 春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2021-2025》《 (略)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中心任务,进一步分解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纳入全年
工作计划,并按期督查、年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性文件
制发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局法律事务管理等方面建
章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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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相关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加强财会监督。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
署,聚焦财会监督主责主业,从思想认识、机制建设、服务
中心、能力水平四个方面靶向发力,探索建立财会监督贯通
协调机制,加强财会监督队*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务实
的举措,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
新格局, (略) 财会监督工作在服务长春经济社会发
展大局中取得新成效,创造新成绩。
四是扎实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国有资产清查利用
的同时,强调制度建设,注重规范透明,不断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
化的工作机制,切实筑牢保障发展的物质基础,持续扎实推
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是以法治建设推动财力跃升新突破。以《聚焦持续加
力提效在财力跃升上实现新突破行动计划》为指引,加强制
度建设,逐一落实各项攻坚任务,以财力跃升护航长春振兴
实现新突破。
(略) 财政局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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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财政局 2023 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
年初以来, (略) (略) 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一规划
两纲要”及省、市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全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营商环境进
一步优化,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筑牢理论功底,强化法治建设思想引领
将法治思想列入局理论中心组年度学法治思想
引领财政法治建设的旗帜作用。专题组织学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学台的数据共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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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我局已全部实现依托行政检查智慧管理系统及“我要执
法 APP”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首违不罚事
项清单”。积极落实“阳光执法”“柔性执法”工作要求,认
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轮修改,反复商榷,最终确定
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1 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我局“首
违不罚”事项清单,以上两清单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均
印发正式文件,并在局外网公布。
三是切实发挥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作用,防范法律风险。
为有效化解我局行政争议,规避法律风险, (略) 联
动工作,提前介入、超前谋划、有效沟通,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我们不但有效减少了行政诉讼,且未发生过行政诉讼
败诉案件。由于行政复议改革等原因,虽然行政复议案件数
量无明显减少并有增加趋势,但从结果上看,复议机关基本
维持了我局的行政裁决,有效规避了局法律风险。
四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
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提升行政执法及行政决策水平,
我局与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该
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为我局提供综合性
法律服务,同时聘任政府采购法律专家,为我局政府采购案
件处理提供专业咨询服务。近年来,法律顾问在我局的涉法
涉诉事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化解了法律风险。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管理。一方面,
在文件制定时,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
根据文件内容,履行专家论证、征询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
查等程序,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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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存量文件清理。完成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
的多次清理,实现文件清理常态化。同时, (略) 规
范性文件的数据上报工作。将我局负责的全部规范性文件整
理成 word 文本,形成目录与文档的一一对应,并将整理好
(略) 司法局。
六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公正文明
执法。在原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
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长财法内〔2023〕1616 号),从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
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实施“三项制度”做了进一步明确和细
化,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地落实,提升了
整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七是以专项整治促进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贯彻
落实《 (略) 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我局积极行动,第一时间制定并向各区(开发区)财政局下
发了《 (略) 财政部门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长财法〔2023〕616 号)。 (略) 财政厅,区(开
发区)财政局建立“沟通协调”“调度督导”“典型案例报
送”“自查自纠”等工作机制,围绕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
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
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全面查找问
题和不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略) 财政系统做好
行政执法工作。
八是搭建数字化“法律法规”专栏。与局办公自动化收
发文功能深入对接,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 (略) 财政厅
及市司法局沟通,整合国家、省、市各类财政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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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650 余件,汇总形成“法律法规”专栏,
并建立专栏的日常维护更新机制,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提
供资源依托。
(三)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治教育宣传
一是积极宣传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普
及法律常识。积极谋划“12.4 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宪法宣
传周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二是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定期举办会计人员免费培
训,对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在推进预
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过程中,对涉及到预算法、
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进行普法、释法活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过程中,对涉
及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一并进行普法宣传,对相关条
款进行解释说明。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促进
执法活动顺利开展的同时,普法效果更为显著。
三是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略) 财政
(略) 司法局要求,对 2021 年以来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进行总结和评估。对照《 (略) 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
年规划(2021—2025 年)》,认真梳理“八五”普法以来我局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 (略) 财
政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报告》, (略) 财政厅和
市司法局。同时,向各区(开发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
全市财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区(开
发区)财政局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谋划下一步
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为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
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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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联动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健康发展。牵头五部门
联合印发《 (略) 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减税降费直通
车工作方案》, (略) 有政策直通车、市有政策联络群、区
设政 (略) 、市、区三级纵向贯通,财政、税务、人
社、工信、社保五部门横向联动的“专精特新”企业减税降
费政策直达机制。纵横联合对企业开展点对点辅导,确保税
费优惠政策直达落地。
(略) 小微企业尽享政策红利。与国家税务总局
(略) 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 (略) 财政厅国家税
(略) 税务局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
政策的通知》,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加强政策落实和减税降
费政策宣传、政策辅导,确保小微企业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略)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 (略) 振
兴突破三年行动。
三是全面加强自身营商环境建设。为建设高效便民、文
明法治、利企惠企、保障有力的政务机关,结合《 (略) 高
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略) 场环境、
保障有力要素环境 4 个建设工程实施细则》(长府办函〔2023〕
12 号)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 (略) 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处室及相关工作机
制,在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的同时, (略) 营商环境不断优
化。
(五)聚焦中心工作,护航法治长春建设
一是全力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确保经费有来源。在编报
部门预算时根据相应保障标准, (略) 财力,安排好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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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执行过程有监督。在预算执行过程
中,根据财政一体化软件适时了解经费使用进度及使用情
况,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事后开展绩效评价。预算年度终
了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结合绩效结果
安排以后年度相关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经费。 (略) 司法局法治建设专
项经费 50 万元,“八五”普法经费 30 万元; (略) 委政法
委法学会专项经费 25 万元; (略) 人大立法专项经费 70 万
元;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2023 年,安排
律师办案及值班补贴 99 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站宣传及咨询
类项目 51 万元。
三是动态管理涉企收费清单。密切 (略) 关于行
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相关文件,持续精简收
费项目,做到“该清的清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减的减到
位”。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行动, (略) 发改委、
市直各部门及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通
过自查自纠、专项清理等形式全面落实清理规范工作。同时,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媒介渠道,加强政
策宣传解读,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涉企优
惠政策。
四是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
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按照《财政部关于
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财监〔2023〕2 号)以及《吉
林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工作安排, (略) 成立工作专
班,加强财会监督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工
作方案,加强统筹谋划,分阶段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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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工作实效, (略) 范围内先后开展了自查自纠、配合上
级抽查及跟踪督导整改、专项核查等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
来,财会监督作用得以进一步彰显,财经纪律得以进一步加
强,财政法治建设得以进一步巩固,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职能进一步发挥。
五是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按照党中央、 (略) 、 (略)
(略) 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 (略) 开展国有资产全
面清查利用工作, (略) 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班,并设
8 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纪委监督、部门负
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查改结合、精准施策,强调制
度建设,注重规范透明。在清查利用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
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高效化的工作机制,切实筑牢保障发展的物质基础,持续扎
实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是聚焦财力跃升新突破。 (略) 委关于长春振
兴突破三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
拟定《聚焦持续加力提效在财力跃升上实现新突破行动计
划》,报政府审定。《行动计划》明确两大奋斗目标和十项重
点任务,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
主动作为,全力保障长春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近年来,我局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法治建设方面取
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节点、新标准,有些工作
还需进一步改进:
一是法治宣传形式创新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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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局限,没有更充分地利用新媒体,新平台,尚未形成较
为有影响力的价值导向,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虽然近年来我局
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但推动法治建设向更
深、更实处拓展的工作机制尚有待完善,职责分工、上下协
同、横向联络等工作细节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是法治人员队*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
新阶段、新节点所面临的新问题不断涌现,对法律人才的需
求更加突出,尤其是对既懂财政专业,又有法律知识的人才
需求更为迫切。虽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解决了部分问题,但
财政部门自身的法律人才储备还有待加强。
四是法治财政融合程度需进一步加深。应进一步加强法
治建设和财政工作的融合促进,以法治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
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
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
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成立“ (略) 财政局
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
成员、副局长和副局级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
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我局达标创
建, (略) 示范单位争创活动,传达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
神,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督导考核我局法
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全面领导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
8
实普法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安排年度普法宣
传教育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税法制处,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将学法治思想作为局理论中心组学
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
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确保法治思想入脑入
心,牢筑法治思维。
三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学法治思想
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
问题,临时性工作随时听取汇报。
四是将学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督办,并作为全局年终考
核的重要绩效指标,促进局内各处室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统筹抓好重点工作。继续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 (略) 政府、 (略) 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 2024
年 法 治 建 设 工 作 重 点 , 围 绕 《 法 治 长 春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2021-2025》《 (略)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中心任务,进一步分解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纳入全年
工作计划,并按期督查、年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性文件
制发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局法律事务管理等方面建
章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完
9
善相关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加强财会监督。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
署,聚焦财会监督主责主业,从思想认识、机制建设、服务
中心、能力水平四个方面靶向发力,探索建立财会监督贯通
协调机制,加强财会监督队*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务实
的举措,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
新格局, (略) 财会监督工作在服务长春经济社会发
展大局中取得新成效,创造新成绩。
四是扎实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国有资产清查利用
的同时,强调制度建设,注重规范透明,不断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
化的工作机制,切实筑牢保障发展的物质基础,持续扎实推
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是以法治建设推动财力跃升新突破。以《聚焦持续加
力提效在财力跃升上实现新突破行动计划》为指引,加强制
度建设,逐一落实各项攻坚任务,以财力跃升护航长春振兴
实现新突破。
(略) 财政局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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