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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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6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最高总限价16.8万元(单价限价280元/吨)。

四、项目服务期:1年。(若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进行合同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泥处置;

2、投标人提供政府核发的一般固废(污泥)焚烧处置的有效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三同时”验收或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合格意见(提供环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订立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协议有效期需涵盖投标截止日期)、第三方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转包或分包处置污泥的承诺函;

7、自中标人车辆驶离招标人厂区后,中标人对废水污泥运输和后续合规处置过程负责。招标人公司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污泥处置频次需求为1-2次/天,且无污泥堆场,中标人需接到通知后6-8小时进行运输,法定节假日照常处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3000.00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

3.接收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价格标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本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16号

联系人:金鑫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

2024-3-6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6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二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最高总限价16.8万元(单价限价280元/吨)。

四、项目服务期:1年。(若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进行合同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泥处置;

2、投标人提供政府核发的一般固废(污泥)焚烧处置的有效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三同时”验收或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合格意见(提供环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订立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协议有效期需涵盖投标截止日期)、第三方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转包或分包处置污泥的承诺函;

7、自中标人车辆驶离招标人厂区后,中标人对废水污泥运输和后续合规处置过程负责。招标人公司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污泥处置频次需求为1-2次/天,且无污泥堆场,中标人需接到通知后6-8小时进行运输,法定节假日照常处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3000.00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

3.接收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价格标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本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16号

联系人:金鑫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

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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