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伦贝尔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评估工作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呼伦贝尔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评估工作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各第三方研究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发展改革委拟邀请第三方研究机构组织开 (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评估工作,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磋商邀请函,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评估内容

(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规模: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6座(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略) ),每座处理规模20吨/日。

投资金额:每座1200万元,共计7200万元。

评审工作预算金额:5万元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资格条件要求

1.参与组织需具备以下基础研究能力:参与过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评审相关工作,并形成独立的评审报告;或编制过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http://**)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

6.专家要求:能够邀请到国家级、自治区级相关专家。

7.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政府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等相关工作。

8.服务费用要求: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点前,填报“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按照“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将证明材料以纸质形式送至招标人,或全套电子版扫描件(彩色)*@*63.com。

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联系人:夏娃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63.com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各第三方研究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发展改革委拟邀请第三方研究机构组织开 (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评估工作,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磋商邀请函,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评估内容

(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规模: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6座(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略) ),每座处理规模20吨/日。

投资金额:每座1200万元,共计7200万元。

评审工作预算金额:5万元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资格条件要求

1.参与组织需具备以下基础研究能力:参与过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评审相关工作,并形成独立的评审报告;或编制过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http://**)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

6.专家要求:能够邀请到国家级、自治区级相关专家。

7.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政府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等相关工作。

8.服务费用要求: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点前,填报“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按照“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将证明材料以纸质形式送至招标人,或全套电子版扫描件(彩色)*@*63.com。

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联系人:夏娃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63.com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