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生态修复项目
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生态修复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07
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略) 铜山区房村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生态修复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铜山区
2.1.2建设规模:对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约 60 亩采石宕口进行生态修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绿化美化周边环境,同时整理出可利用土地资源约 40 亩。
2.1.3合同估算价:约835万元
2.1.4工期要求:24个月
2.2 招标范围:对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进行生态修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绿化美化周边环境,同时整理出可利用土地资源,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水工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自2021年3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结果网上查询截图附查询网址原件(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17:00;
4.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年3月14日17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3 月 29 日9时 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铜山区房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铜山区
联系人:卜祥军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华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万科尚都会商业综合楼5楼
联系人: 王状 联系电话: 0516-*
江苏仁华 (略)
2024年3月7日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07
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略) 铜山区房村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生态修复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生态修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铜山区
2.1.2建设规模:对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约 60 亩采石宕口进行生态修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绿化美化周边环境,同时整理出可利用土地资源约 40 亩。
2.1.3合同估算价:约835万元
2.1.4工期要求:24个月
2.2 招标范围:对房村镇原郭集水泥厂采石宕口进行生态修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绿化美化周边环境,同时整理出可利用土地资源,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水工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自2021年3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结果网上查询截图附查询网址原件(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17:00;
4.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年3月14日17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3 月 29 日9时 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铜山区房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铜山区
联系人:卜祥军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华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万科尚都会商业综合楼5楼
联系人: 王状 联系电话: 0516-*
江苏仁华 (略)
2024年3月7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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