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油工程氮气增压机品类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403/01
主要技术规格
额定容量:350Sm3/h,吸入压力/温度 (kPaG/°C):500~1200/≦50,排气压力/温度 (kPaG/°C):21000/≦50、17000/≦50。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180天内将订单全部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场地。投标响应交货期超过招标要求交货期14天(日历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货数量
拟定数量共计20套,按实际项目需求情况分批次下单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b. (略) 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应为氮气增压机的制造商(成橇商视为制造商,可参与本次投标),压缩机可外采,但需取得压缩机厂家的授权。如出现多家投标人使用同一家压缩机品牌授权书参与本次投标,则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被否决。(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有效的GB/T19001、ISO9001或者APIQ1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体系认证证书能够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的,应以核实结果为准。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国外认证机构不适用。资质要求:无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合同签署时间),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至少两台套往复式气体(空气、天然气、氮气等)压缩设备的供货业绩,排量不低于650Sm3/h且排压不低于20MPa。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排量及排压)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不限于: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且须体现发票号)或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验收报告或到货签收单或调试验收证明等)。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排量及排压)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无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