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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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LNHS*H)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生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H

项目名称: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0元(资金来源:2024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印刷费)。

最高限价:人民币85000.00元。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折扣率报价,即:以采购文件第三章中所列“参考价”作为基础报折扣率(如85%等),如所报价格确实比参考价高,那折扣率可以往上报(如110%),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共分为四部分,分别为“纸张部分印刷部分宣传类产品部分设计排版部分”,每部分只允许有一个整体的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率。供应商须按照上述关于本项目报价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名称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服务期限

01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

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与中标单位签订分批次供货合同,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且在定稿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单批次供货,供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后付合同全款。各批次合同总额合计不得超过(但不必须达到)总预算额。合同生效后满1年或至经采购人方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满1年或至经采购人方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向 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振兴区人民街3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生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63.com

开 户 行: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生 (略)

账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华

电 话:0415-*

辽宁鸿生 (略)

2024年03月07日

项目概况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LNHS*H)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生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H

项目名称: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0元(资金来源:2024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印刷费)。

最高限价:人民币85000.00元。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折扣率报价,即:以采购文件第三章中所列“参考价”作为基础报折扣率(如85%等),如所报价格确实比参考价高,那折扣率可以往上报(如110%),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共分为四部分,分别为“纸张部分印刷部分宣传类产品部分设计排版部分”,每部分只允许有一个整体的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率。供应商须按照上述关于本项目报价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名称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服务期限

01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印刷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

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与中标单位签订分批次供货合同,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且在定稿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单批次供货,供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后付合同全款。各批次合同总额合计不得超过(但不必须达到)总预算额。合同生效后满1年或至经采购人方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满1年或至经采购人方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 (略) ( (略) 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向 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振兴区人民街3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生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63.com

开 户 行: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生 (略)

账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华

电 话:0415-*

辽宁鸿生 (略)

202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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