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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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投资的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委托江苏 (略) 具体负责招标事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41.18万元

3、最高限价:41.18万元,报价超过41.18万元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

序号

车辆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新能源保洁车

2

7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

电动冲洗车

1

4.8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

更换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锂电池和电机

5

1.8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

三轮吸扫车

1

5.6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

快速保洁车

19

0.38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

手持吸吹两用风机

2

0.28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计

41.18万元

5、供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完毕且正常

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6、免费维护期、保修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

7、质量要求: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起5日内预付款支付合同价的30%。经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设备货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

2、获取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江苏 (略) ( (略) 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4、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 以上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5、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

6、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

收款账户名称:江苏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卫星支行

银行账号:*00890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形式开出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开标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 (略) 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任何原因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中标,资料费不退还。

3、本 (略) 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报名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4-*;*

(略) 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投资的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委托江苏 (略) 具体负责招标事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41.18万元

3、最高限价:41.18万元,报价超过41.18万元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

序号

车辆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新能源保洁车

2

7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

电动冲洗车

1

4.8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

更换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锂电池和电机

5

1.8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

三轮吸扫车

1

5.6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

快速保洁车

19

0.38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

手持吸吹两用风机

2

0.28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计

41.18万元

5、供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完毕且正常

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6、免费维护期、保修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

7、质量要求: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起5日内预付款支付合同价的30%。经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设备货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

2、获取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江苏 (略) ( (略) 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4、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 以上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5、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

6、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

收款账户名称:江苏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卫星支行

银行账号:*00890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形式开出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环卫保洁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开标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 (略) 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任何原因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中标,资料费不退还。

3、本 (略) 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报名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4-*;*

(略) 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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