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全县各改造实施单位: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综〔2023〕32号)文件要求,现将棚户区改造资金1061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3年“*棚户区改造”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富源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






富源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本次下达资金

备注



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0,000




2

县委办公室

50,000




3

县能源局

350,000




4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5

县教育体育局

*




6

县卫生健康局

50000




7

县交通运输局

*




8

县供销社

*




9

中安街道办事处

*




10

胜境街道办事处

*




11

富源县人民武装部

*

由住建局结算



12

后所煤矿

*

由住建局结算



13

(略)

*

由住建局结算



14

工行富源支行

5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5

县供电局

*

由住建局结算



16

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由住建局结算



17

(略) (略) 富源分公司

*

由住建局结算



18

(略) 富源分公司

5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9

富源东辰汽车 (略)

*

由住建局结算



20

富源县黄泥河镇人民政府

*




21

富源县富村镇人民政府

*




合计

*



附件2: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

城镇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富源县

专项实施期

2023年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2137


其中:中央补助

2137

地方资金


总 体 目 标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3年)

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以县级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棚户区改造

≥2989户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分配入住率

≥6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

≥80%


全县各改造实施单位: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综〔2023〕32号)文件要求,现将棚户区改造资金1061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3年“*棚户区改造”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富源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






富源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本次下达资金

备注



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0,000




2

县委办公室

50,000




3

县能源局

350,000




4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5

县教育体育局

*




6

县卫生健康局

50000




7

县交通运输局

*




8

县供销社

*




9

中安街道办事处

*




10

胜境街道办事处

*




11

富源县人民武装部

*

由住建局结算



12

后所煤矿

*

由住建局结算



13

(略)

*

由住建局结算



14

工行富源支行

5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5

县供电局

*

由住建局结算



16

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由住建局结算



17

(略) (略) 富源分公司

*

由住建局结算



18

(略) 富源分公司

50000

由住建局结算



19

富源东辰汽车 (略)

*

由住建局结算



20

富源县黄泥河镇人民政府

*




21

富源县富村镇人民政府

*




合计

*



附件2: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

城镇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富源县

专项实施期

2023年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2137


其中:中央补助

2137

地方资金


总 体 目 标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3年)

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以县级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棚户区改造

≥2989户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分配入住率

≥6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

≥80%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