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河坝厂进水在线设备房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外河坝厂进水在线设备房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外河坝厂进水在线设备房改造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外河坝厂进水在线设备房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址: (略) (略) 外河坝厂
2.2 建设规模:进水提升泵房处新建长*宽*高(5*3*3)、钢架和墙面板(岩棉板)结构进水在线设备房,新建取样管路,采购安装取样泵,新建供电电源线、信号线,安装空调1台,规划废液防渗漏区域,放置不锈钢箱。
2.4 投资估算:10.18万元。
2.5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此项为强制性条件。标书中设备的具体名称、参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技术文本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提供有 (略) 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IS09001、IS*、ISO45001三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以来至今签订的 4万元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各项证明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 2024年3月7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 月11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地点: (略) (略) 。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彭水县黔中大道10号
联系人: 黄老师
电 话: 023-*(工作时间)
外河坝厂进水在线设备房改造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外河坝厂进水在线设备房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址: (略) (略) 外河坝厂
2.2 建设规模:进水提升泵房处新建长*宽*高(5*3*3)、钢架和墙面板(岩棉板)结构进水在线设备房,新建取样管路,采购安装取样泵,新建供电电源线、信号线,安装空调1台,规划废液防渗漏区域,放置不锈钢箱。
2.4 投资估算:10.18万元。
2.5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此项为强制性条件。标书中设备的具体名称、参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技术文本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提供有 (略) 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IS09001、IS*、ISO45001三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以来至今签订的 4万元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各项证明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 2024年3月7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 月11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地点: (略) (略) 。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彭水县黔中大道10号
联系人: 黄老师
电 话: 023-*(工作时间)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