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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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北辰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 北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7日 17: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北辰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果园北道3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女士,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

项目概况

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C-*

项目名称: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简要技术要求

包预算

(万元)

第1包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5

第2包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5

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改为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北辰区司法局     

地址: (略) 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果园北道356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联系方式:王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北辰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 北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7日 17: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北辰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果园北道3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女士,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

项目概况

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C-*

项目名称: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简要技术要求

包预算

(万元)

第1包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5

第2包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5

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改为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北辰区司法局     

地址: (略) 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果园北道356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联系方式:王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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