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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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二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湖诺成[2024]-006

  2、项目名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二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76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6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校园文化建设二期工程,包含广场地面铺装,排水沟新建,管道敷设等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4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 (略) 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施工供应商;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7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期限: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各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联系人:望玺尧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人:陈瑶

  电 话: 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瑶

  电话:0717-*

  湖北 (略)

  2024年3月7日


信息来源:http://**-27-*-1.html
项目概况: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二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湖诺成[2024]-006

  2、项目名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二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76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6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校园文化建设二期工程,包含广场地面铺装,排水沟新建,管道敷设等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4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 (略) 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施工供应商;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7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期限: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各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联系人:望玺尧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人:陈瑶

  电 话: 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瑶

  电话:0717-*

  湖北 (略)

  2024年3月7日


信息来源:http://**-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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