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 (略) 委、市 (略) 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略) 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 (略)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邓法政(2023) 3号)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度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宛环办(2023)20号)要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统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内容,把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了局领导班子对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科牵头统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培训
制订《2023年法制培训方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专项业务进行了深入的学。在每次的法律知识测试中我局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通过积极参加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了我局环境行政执法实践水平,为日常监管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等重要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结合部门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向企业宣传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略) 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19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6种违法行为从轻处罚。2023年,免罚4件,免罚金额32万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推动“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有效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强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2023年,共下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件,处罚金额53.5778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健 (略)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全面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围绕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等四个方面,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从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实效等方面,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责任、细化审核程序,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制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95条,在多次检查中得到了好评。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严格按照《 (略) 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深入企业“送法律、送服务、送政策、送技术”,“上门指导、普法宣传、开门纳谏、跟踪问效”,靠前指导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全面推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积极探索推行行政调解,将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融入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中,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升了执法效能,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引导企业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存在问题
我局坚持用法治手段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现代化,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虽然取得可喜的成绩,但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薄弱环节。生态环境执法的综合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职责和程序还需进一步明确,在形成生态环境执法尽职免责机制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七、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略) (略) (略) (略) 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4年2月22日
2023年以来, (略) 委、市 (略) 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略) 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 (略)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邓法政(2023) 3号)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度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宛环办(2023)20号)要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统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内容,把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了局领导班子对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科牵头统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培训
制订《2023年法制培训方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专项业务进行了深入的学。在每次的法律知识测试中我局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通过积极参加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了我局环境行政执法实践水平,为日常监管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等重要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结合部门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向企业宣传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略) 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19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6种违法行为从轻处罚。2023年,免罚4件,免罚金额32万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推动“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有效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强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2023年,共下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件,处罚金额53.5778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健 (略)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全面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围绕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等四个方面,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从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实效等方面,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责任、细化审核程序,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制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95条,在多次检查中得到了好评。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严格按照《 (略) 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深入企业“送法律、送服务、送政策、送技术”,“上门指导、普法宣传、开门纳谏、跟踪问效”,靠前指导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全面推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积极探索推行行政调解,将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融入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中,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升了执法效能,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引导企业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存在问题
我局坚持用法治手段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现代化,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虽然取得可喜的成绩,但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薄弱环节。生态环境执法的综合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职责和程序还需进一步明确,在形成生态环境执法尽职免责机制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七、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略) (略) (略) (略) 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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