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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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3-08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560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三年。

四、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

服务说明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包括:交通违法依法扣押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和交通事故依法扣押车辆施救、拖移、停放保管业务等。

为保证扣押车辆能有序停放保管,要求供应商 (略) 市辖三区均要有现成(已租赁好或自有)且面积不小于20亩的停车场,并且三个停车场都要按有关规范已建设完成。

供应商应当熟悉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相关施救工作人员配备齐全、车辆、设施设备先进齐备。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 (略)

2、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巴陵东路382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4年3月7日

论证地点

(略) 宏远 (略) 会议室

论证意见

本项目原服务合同已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必须重新启动新一轮的政府采购工作。2024年2月28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因只有一家供应商(湖南 (略) )递交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做废标处理。

为保证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不中断,本项目上一轮采购的成交供应商湖南 (略) ,在服务合同到期后至今,仍一直继续履行各项服务工作至今。本项目经过2023年5月份、2024年2月份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唯一供应商湖南 (略) 递交投标文件,导致两次废标。该公司具备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各项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湖南 (略) 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张可伟

(略) 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工程师

雷先明

(略)

教授

肖智雄

(略) 公路管理局双清超限检测站

经济师

郭桂莲

(略) 双清区公路管理局

经济师

唐军民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科长

六、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双清区宝庆东路建材城一期对面

联系人:欧阳松柏 联系电话:0739-*

2、代理机构名称: (略) 宏远 (略)

地址: (略) 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二楼

联系人:姜海涛、廖华 联系电话:0739-*

3、财政部门名称: (略) 政府采购科

地址: (略) 敏州西路财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0739-*

2024年3月8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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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3-08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560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三年。

四、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服务项目

服务说明

(略) 区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包括:交通违法依法扣押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和交通事故依法扣押车辆施救、拖移、停放保管业务等。

为保证扣押车辆能有序停放保管,要求供应商 (略) 市辖三区均要有现成(已租赁好或自有)且面积不小于20亩的停车场,并且三个停车场都要按有关规范已建设完成。

供应商应当熟悉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相关施救工作人员配备齐全、车辆、设施设备先进齐备。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 (略)

2、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巴陵东路382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4年3月7日

论证地点

(略) 宏远 (略) 会议室

论证意见

本项目原服务合同已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必须重新启动新一轮的政府采购工作。2024年2月28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因只有一家供应商(湖南 (略) )递交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做废标处理。

为保证扣押车辆拖曳停放保管业务不中断,本项目上一轮采购的成交供应商湖南 (略) ,在服务合同到期后至今,仍一直继续履行各项服务工作至今。本项目经过2023年5月份、2024年2月份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唯一供应商湖南 (略) 递交投标文件,导致两次废标。该公司具备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各项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湖南 (略) 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张可伟

(略) 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工程师

雷先明

(略)

教授

肖智雄

(略) 公路管理局双清超限检测站

经济师

郭桂莲

(略) 双清区公路管理局

经济师

唐军民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科长

六、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双清区宝庆东路建材城一期对面

联系人:欧阳松柏 联系电话:0739-*

2、代理机构名称: (略) 宏远 (略)

地址: (略) 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二楼

联系人:姜海涛、廖华 联系电话:0739-*

3、财政部门名称: (略) 政府采购科

地址: (略) 敏州西路财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0739-*

2024年3月8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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