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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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11: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昆、韩艳
项目联系电话 0418-*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 解放大街北段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8-*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街87号,阿金火车站北20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8-*
附件:
附件1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3-11 至 2024-03-15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韩艳
(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269
项目名称: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略)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规划方案,根据采购人及政府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接到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解放大街北段11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街87号,阿金火车站北200米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00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昆、韩艳
电 话: 04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11: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昆、韩艳
项目联系电话 0418-*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 解放大街北段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8-*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街87号,阿金火车站北20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8-*
附件:
附件1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3-11 至 2024-03-15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韩艳
(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269
项目名称: (略) 公共交通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略)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规划方案,根据采购人及政府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接到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解放大街北段11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街87号,阿金火车站北200米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00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昆、韩艳
电 话: 04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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