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31日,市委第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3日,市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高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安排部署会,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严明的政治纪律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 (略) 大数据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形成统一指挥、协同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印发 (略) 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建立了《 (略) 委第四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面上问题“三张清单”》,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与责任人一一对应,压实整改责任,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组织学相结合、与当前推进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相结合,确保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四是高起点谋划后半篇文章,提升整改成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既抓面上问题整改,也着眼治本管长远,形成了用制度管理、以制度制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了党组织的团结力、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局党组先后建立、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纪要)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行政审批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略) 行政审批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14项规章制度,完善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扎紧了制度篱笆。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台数据管理体系规范》,印发《关于做好新建信息系统数据共享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数据资源目录、元数据数据质量、数据标准、数据分级分类等管理规范,促进接入数据汇聚及治理规范化、标准化。

3.关于“ (略) 基础支撑不牢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 (略)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建设,形成基础平台统一展示门户,向各部门提供电子地图、标准地址等各类服务接口。扎实推进“一标三实”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心城区“一标三实”数据治理工作,探索建立了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编制了5个工作管理规范、6个操作手册、4个问题答疑手册,指导“一标三实”工作持续快速规范推进。 (略) 大数据能力支撑平台已于2023年5月完成公开招标, (略)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4.关于“数据安全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谋划中秋、国庆等重要敏感时期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工作。制定《 (略)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略)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开放与应用安全机制规范》《 (略) 大数据能力平台数据分级分类指南》等制度,组织各部门开展数据分级保护,严格把控数据共享调用管理。组建9人网络安全运维团队,充分利用Web入侵检测、态势感知预警平台、智能分析平台等技术手段,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监测。组织开展2023年度网络安全周宣传教育,宣讲《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授课。

5.关于“‘一网通办’不通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鄂汇办”APP政务服务事项覆 (略) “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每月定期进行预警并通报,市本级已开通“鄂汇办”事项1863个,未开通事项57个(因事 (略) 垂业务系统,市级无权限对接开通,须省直部门落实对接开通工作)。加大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上线“鄂汇办”APP襄阳旗舰店,已上线线上开锁服务、医保“两定”机构线上签约、不动产查询扫码查等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共计685个,累计办件量达94.3万件。运用“RPA+AI”技术解决业 (略) 政务服务网对接的问题,截至2023年9月,6个系统23个事项已实现“RPA+AI”技术应用,其他39个系统380个事项通过学均每个主题办理时限压缩82%,申请材料压减34%,办理环节压减72%,跑动次数减少81%,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持续推动线上线下融合,200项主题全部上线自助服务终端,其中24项主题上线鄂汇办APP,30项主题上线综合受理平台,实现“自助机上自助办、手机终端掌上办、综合平台替你办”。持续开展常态化学。20 (略) 政府办印发《襄阳高新区(自贸片区)和东津新区(经开区)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襄政办函〔2021〕8号),要求高新区承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事项中的10个核准和变更办理。 (略) 住建厅意见,在改革期间高新区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在改革到位前由高新区委托我局代办。进一步规范道路挖掘申请材料, (略) 道路挖掘许可审批后的24小时内将准确、完整的许可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对不按要求恢复路面的施工企业进行信用惩戒。

9.关于“立项申报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信息化项目规范化管理,印发《关于进 (略) 信息 (略) 项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 (略) 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可操作性。整合部门信息化项目,将市直各部门申报的2023年信息化项目进行整合,按照一个平台管总,各部门项目以功能模块嵌入的方式,将申报的64个项目整合为14个大平台,提升项目的集约化成效。严控项目投资概算,组织技术和 (略) 直各部门申报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概算进行严格把关,核减不必要的模块及费用。

10.关于“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略) 政务云平台国产密码服务支撑项目己于2023年8月16日通过验收。将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和业务工作平台进行整合,统一使用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对延期的信息化项目逐一进行分析,针对延期项目存在的问题,市局制定了《关于进 (略) 信息 (略) 项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控制项目延期数量和时限。

11.关于“运维保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信息化项目运维工作, (略) 直各部门52个到期拟运维项目,通过开展运维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最终确定34个拟运维项目, (略) 政府申请运维经费。由农行襄阳分行负责投资,中国农业银行下属的 (略) 负责承建运维的“i襄阳”APP交由本地国有企业免费运维,目前“i襄阳”APP移交协议已拟定完成,并经双方法务审查,待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签订相关移交协议,并办理后续移交手续。加强“i襄阳”APP制度化建设,已拟定《“i襄阳”APP移动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为后续“i襄阳”APP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及时转办12345政府热线收到的投诉工单,做好热线预警提示和安抚解答,提升服务效果。

12.关于“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测试类项目及原合同期结束项目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对云主机台账登记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对无人认领的云主机进行了关停处理,对利用率低的云主机进行了减配。结合2021-2022年度增量云服务投资预算评审,2023年1 (略) 财政局投资预算评审中心对相关云服务费予以核减。起草《 (略) 本级汉江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申请纳入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

13.关于“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评标管理,将22名评标 (略) 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专班、市纪委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依法追责问责。印发《 (略)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细则》《 (略) 评标(评审)专家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和执业行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评审质量。签订《共同治理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倡议书》,督促各方主体履行好各自职责。取消排他性条款做特定资格条款。制定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对大数据中心现有在招、待招项目进行清理,对设有特定资格的项目坚决予以废标或修改标书,做到不整改到位不招标。

14.关于“行政执法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工作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过程全覆盖、主体全覆盖,提高执法质效。 (略) 公共资源交易执法人员库,实行执法人员统一调度使用管理。建立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每年至少牵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下发检查通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信息综合研判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设置预警指标和“冒烟”指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反馈、及时查处。2023年,经我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动发现,主动移交公安及纪委700余条线索,对工作中发现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5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15.关于“案审工作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并实施案件调查报告“四审四校”制度,确保案件调查报告质量。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案件质量评比,涉及重大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由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查,2023年10月25日,就评查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从评查情况看,本次案卷评查质量整体情况良好,得分普遍较高,没有出现案卷不合格的情况。印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通知》(襄公共资源局发〔2023〕1号)《招投标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规程》内部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案审会职责。

16.关于“执法案件管理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法律知识学和法律素养。每年组织至少1-2次业务培训。对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台账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形成统一固定模板。指定专人负责案件档案,实行“一案一登记,办案人员把关,科长审核,季度检查,半年汇总,全年建档”的台账管理格局。

17.关于“会议记录(纪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据实补充完善了会议记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纪要)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会议记录(纪要)调阅抽查机制,局分管领导每季度对所分管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进行抽查,确保会议记录(纪要)完整、规范。

18.关于“利用内部食堂隐形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停了自办食堂,与襄投物业签订合同,采用外包的形式提供工作餐服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标准支付工作餐费。组织相关人员学台的对接。结合部门应用体系化标准化调研摸底,对各部门掌握的数据要素底数进行完善,结 (略) 建设及涉企领域无证明创新试点,持续开展证照证明数据共享调用场景建设。将超时办件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指标,进一步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工改系统审批办件用时情况,对即将逾期的办件进行催办督办,杜绝出现超时问题。2023年5月以来,全市共通过工改系统受理审批事项1543个,无超时办件情况。

3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起草《 (略) 行政审批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党支部活动的通知》,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要求,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规定动作,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2023年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参加所在的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的主题党日,并先后在党支部会和全局党员大会上讲党课。机关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普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2.关于“党建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大数据中心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 (略) 大数据中心党支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重要事项。压实党建责任,强化检查监督,将党建责任层层进行压力传导,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认真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关于“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年中检查的通知》,督促支部规范记录《党员手册》《党支部工作记录薄》,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量完成年度机关党建工作。2023年6月印发《 (略) 行政审批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年终经综合测评和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局机关一支部、市大数据中心 (略) 行政审批局2023年“红旗党支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实干年”活动和清廉机关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暂未销号的问题,再加力度,跟踪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三是加强成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充分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略) 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见真章、建新功, (略) 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快 (略) 圈高质量发展成势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 (略) 高新区紫贞 (略) 行政审批局人事科;*@*q.com。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4年3月6日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31日,市委第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3日,市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高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安排部署会,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严明的政治纪律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 (略) 大数据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形成统一指挥、协同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印发 (略) 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建立了《 (略) 委第四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面上问题“三张清单”》,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与责任人一一对应,压实整改责任,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组织学相结合、与当前推进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相结合,确保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四是高起点谋划后半篇文章,提升整改成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既抓面上问题整改,也着眼治本管长远,形成了用制度管理、以制度制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了党组织的团结力、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局党组先后建立、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纪要)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行政审批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略) 行政审批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14项规章制度,完善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扎紧了制度篱笆。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台数据管理体系规范》,印发《关于做好新建信息系统数据共享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数据资源目录、元数据数据质量、数据标准、数据分级分类等管理规范,促进接入数据汇聚及治理规范化、标准化。

3.关于“ (略) 基础支撑不牢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 (略)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建设,形成基础平台统一展示门户,向各部门提供电子地图、标准地址等各类服务接口。扎实推进“一标三实”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心城区“一标三实”数据治理工作,探索建立了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编制了5个工作管理规范、6个操作手册、4个问题答疑手册,指导“一标三实”工作持续快速规范推进。 (略) 大数据能力支撑平台已于2023年5月完成公开招标, (略)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4.关于“数据安全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谋划中秋、国庆等重要敏感时期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工作。制定《 (略)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略)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开放与应用安全机制规范》《 (略) 大数据能力平台数据分级分类指南》等制度,组织各部门开展数据分级保护,严格把控数据共享调用管理。组建9人网络安全运维团队,充分利用Web入侵检测、态势感知预警平台、智能分析平台等技术手段,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监测。组织开展2023年度网络安全周宣传教育,宣讲《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授课。

5.关于“‘一网通办’不通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鄂汇办”APP政务服务事项覆 (略) “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每月定期进行预警并通报,市本级已开通“鄂汇办”事项1863个,未开通事项57个(因事 (略) 垂业务系统,市级无权限对接开通,须省直部门落实对接开通工作)。加大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上线“鄂汇办”APP襄阳旗舰店,已上线线上开锁服务、医保“两定”机构线上签约、不动产查询扫码查等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共计685个,累计办件量达94.3万件。运用“RPA+AI”技术解决业 (略) 政务服务网对接的问题,截至2023年9月,6个系统23个事项已实现“RPA+AI”技术应用,其他39个系统380个事项通过学均每个主题办理时限压缩82%,申请材料压减34%,办理环节压减72%,跑动次数减少81%,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持续推动线上线下融合,200项主题全部上线自助服务终端,其中24项主题上线鄂汇办APP,30项主题上线综合受理平台,实现“自助机上自助办、手机终端掌上办、综合平台替你办”。持续开展常态化学。20 (略) 政府办印发《襄阳高新区(自贸片区)和东津新区(经开区)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襄政办函〔2021〕8号),要求高新区承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事项中的10个核准和变更办理。 (略) 住建厅意见,在改革期间高新区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在改革到位前由高新区委托我局代办。进一步规范道路挖掘申请材料, (略) 道路挖掘许可审批后的24小时内将准确、完整的许可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对不按要求恢复路面的施工企业进行信用惩戒。

9.关于“立项申报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信息化项目规范化管理,印发《关于进 (略) 信息 (略) 项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 (略) 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可操作性。整合部门信息化项目,将市直各部门申报的2023年信息化项目进行整合,按照一个平台管总,各部门项目以功能模块嵌入的方式,将申报的64个项目整合为14个大平台,提升项目的集约化成效。严控项目投资概算,组织技术和 (略) 直各部门申报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概算进行严格把关,核减不必要的模块及费用。

10.关于“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略) 政务云平台国产密码服务支撑项目己于2023年8月16日通过验收。将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和业务工作平台进行整合,统一使用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对延期的信息化项目逐一进行分析,针对延期项目存在的问题,市局制定了《关于进 (略) 信息 (略) 项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控制项目延期数量和时限。

11.关于“运维保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信息化项目运维工作, (略) 直各部门52个到期拟运维项目,通过开展运维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最终确定34个拟运维项目, (略) 政府申请运维经费。由农行襄阳分行负责投资,中国农业银行下属的 (略) 负责承建运维的“i襄阳”APP交由本地国有企业免费运维,目前“i襄阳”APP移交协议已拟定完成,并经双方法务审查,待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签订相关移交协议,并办理后续移交手续。加强“i襄阳”APP制度化建设,已拟定《“i襄阳”APP移动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为后续“i襄阳”APP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及时转办12345政府热线收到的投诉工单,做好热线预警提示和安抚解答,提升服务效果。

12.关于“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测试类项目及原合同期结束项目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对云主机台账登记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对无人认领的云主机进行了关停处理,对利用率低的云主机进行了减配。结合2021-2022年度增量云服务投资预算评审,2023年1 (略) 财政局投资预算评审中心对相关云服务费予以核减。起草《 (略) 本级汉江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申请纳入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

13.关于“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评标管理,将22名评标 (略) 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专班、市纪委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依法追责问责。印发《 (略)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细则》《 (略) 评标(评审)专家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和执业行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评审质量。签订《共同治理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倡议书》,督促各方主体履行好各自职责。取消排他性条款做特定资格条款。制定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对大数据中心现有在招、待招项目进行清理,对设有特定资格的项目坚决予以废标或修改标书,做到不整改到位不招标。

14.关于“行政执法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工作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过程全覆盖、主体全覆盖,提高执法质效。 (略) 公共资源交易执法人员库,实行执法人员统一调度使用管理。建立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每年至少牵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下发检查通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信息综合研判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设置预警指标和“冒烟”指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反馈、及时查处。2023年,经我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动发现,主动移交公安及纪委700余条线索,对工作中发现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5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15.关于“案审工作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并实施案件调查报告“四审四校”制度,确保案件调查报告质量。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案件质量评比,涉及重大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由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查,2023年10月25日,就评查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从评查情况看,本次案卷评查质量整体情况良好,得分普遍较高,没有出现案卷不合格的情况。印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通知》(襄公共资源局发〔2023〕1号)《招投标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规程》内部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案审会职责。

16.关于“执法案件管理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法律知识学和法律素养。每年组织至少1-2次业务培训。对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台账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形成统一固定模板。指定专人负责案件档案,实行“一案一登记,办案人员把关,科长审核,季度检查,半年汇总,全年建档”的台账管理格局。

17.关于“会议记录(纪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据实补充完善了会议记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纪要)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会议记录(纪要)调阅抽查机制,局分管领导每季度对所分管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进行抽查,确保会议记录(纪要)完整、规范。

18.关于“利用内部食堂隐形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停了自办食堂,与襄投物业签订合同,采用外包的形式提供工作餐服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标准支付工作餐费。组织相关人员学台的对接。结合部门应用体系化标准化调研摸底,对各部门掌握的数据要素底数进行完善,结 (略) 建设及涉企领域无证明创新试点,持续开展证照证明数据共享调用场景建设。将超时办件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指标,进一步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工改系统审批办件用时情况,对即将逾期的办件进行催办督办,杜绝出现超时问题。2023年5月以来,全市共通过工改系统受理审批事项1543个,无超时办件情况。

3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起草《 (略) 行政审批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党支部活动的通知》,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要求,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规定动作,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2023年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参加所在的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的主题党日,并先后在党支部会和全局党员大会上讲党课。机关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普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2.关于“党建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大数据中心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 (略) 大数据中心党支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重要事项。压实党建责任,强化检查监督,将党建责任层层进行压力传导,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认真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关于“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年中检查的通知》,督促支部规范记录《党员手册》《党支部工作记录薄》,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量完成年度机关党建工作。2023年6月印发《 (略) 行政审批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年终经综合测评和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局机关一支部、市大数据中心 (略) 行政审批局2023年“红旗党支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实干年”活动和清廉机关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暂未销号的问题,再加力度,跟踪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三是加强成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充分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略) 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见真章、建新功, (略) 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快 (略) 圈高质量发展成势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 (略) 高新区紫贞 (略) 行政审批局人事科;*@*q.com。

(略) 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4年3月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