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21强清1号成都同捷汽车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川0121强清1号成都同捷汽车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强制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四川省金 (略) 于2023年3月6日作出(2022)川0121民初4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 (略) ( (略) ),于2023年7月14日 (略) 强制清算案,并于2023年8月3日作出(2023)川012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欣、蒋雪萍、巫江、耿帅,四川中衡安信 (略) 工作人员于亨华,四川 (略) 工作人员刘彦兵,上海 (略) 工作人员李川为强制清算组成员(以下简称清算组),黄欣为清算组负责人。
为查明债务人资产价值,推进强制清算程序的顺利、高效、有序开展,清算组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成立于2015年11月26日,注册地位于 (略) 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 (略) 西段2号,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范围及时间要求
(一)对债务人 (略) 名下资产进行评估;
(二)评估时间: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出具评估报告,因清算组原因超期除外。
三、参选条件
(一)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评估机构已 (略) 对外委托 (略) 库(现行有效)的四川省 (略) (略) (略) 名单中;
(二)资产评估机构需具备汽车、汽车加工流水线设备、固定资产、股权、知识产权评估相关的评估资质,收费公允,价格合理,评估师须具备相关执业证照;
(三)参选机构与本案债务人、债权人、强制清算组及其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评估的利害关系,无其他依规定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
(四)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 (略) 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五)能够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按时出具评估报告;
(六)有强制清算案件评估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中小微企业优先考虑。
四、参选文件编写
参选评估机构向清算组提交的参选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一)参选评估机构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
(三)评估机构从事强制清算案件(尤其是汽车开发企业强制清算案件)评估工作及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的相关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专业人员(评估师)名单及简历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五)参选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评估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评估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服务承诺等;
(六)报价函;
(七)其他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应当提交的资料。
五、递交参选文件要求
(一)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15日17:00前;
(二)递送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若邮寄递交参选文件,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三)参选文件接收:
联系人:汤律师131 8389 8386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2栋6楼(原奥克斯广场A座6层)
六、评选方式
清算组组成评选小组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评选,无机构报名的情况下本次比选作废,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确认该机构为本案评估机构。两家及两家以上机构报名的,由清算组根据评审标准及方式,从评估资质、人员资质配备、报价、服务承诺、从事强制清算案件评估业绩等方面对参选评估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选定。
七、签订合同
(一)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清算组签订合同;
(二)中选机构的参选文件及其相应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选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清算组书面委托或委托合同为准;
(三)如中选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签订合同的,清算组有权要求中选机构承担其报价10%的缔约过失责任。
附:1.比选须知
2.比选规则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略) 清算组
2024年3月8日
(略) 强制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四川省金 (略) 于2023年3月6日作出(2022)川0121民初4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 (略) ( (略) ),于2023年7月14日 (略) 强制清算案,并于2023年8月3日作出(2023)川012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欣、蒋雪萍、巫江、耿帅,四川中衡安信 (略) 工作人员于亨华,四川 (略) 工作人员刘彦兵,上海 (略) 工作人员李川为强制清算组成员(以下简称清算组),黄欣为清算组负责人。
为查明债务人资产价值,推进强制清算程序的顺利、高效、有序开展,清算组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成立于2015年11月26日,注册地位于 (略) 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 (略) 西段2号,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范围及时间要求
(一)对债务人 (略) 名下资产进行评估;
(二)评估时间: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出具评估报告,因清算组原因超期除外。
三、参选条件
(一)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评估机构已 (略) 对外委托 (略) 库(现行有效)的四川省 (略) (略) (略) 名单中;
(二)资产评估机构需具备汽车、汽车加工流水线设备、固定资产、股权、知识产权评估相关的评估资质,收费公允,价格合理,评估师须具备相关执业证照;
(三)参选机构与本案债务人、债权人、强制清算组及其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评估的利害关系,无其他依规定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
(四)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 (略) 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五)能够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按时出具评估报告;
(六)有强制清算案件评估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中小微企业优先考虑。
四、参选文件编写
参选评估机构向清算组提交的参选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一)参选评估机构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
(三)评估机构从事强制清算案件(尤其是汽车开发企业强制清算案件)评估工作及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的相关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专业人员(评估师)名单及简历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五)参选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评估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评估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服务承诺等;
(六)报价函;
(七)其他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应当提交的资料。
五、递交参选文件要求
(一)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15日17:00前;
(二)递送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若邮寄递交参选文件,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三)参选文件接收:
联系人:汤律师131 8389 8386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2栋6楼(原奥克斯广场A座6层)
六、评选方式
清算组组成评选小组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评选,无机构报名的情况下本次比选作废,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确认该机构为本案评估机构。两家及两家以上机构报名的,由清算组根据评审标准及方式,从评估资质、人员资质配备、报价、服务承诺、从事强制清算案件评估业绩等方面对参选评估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选定。
七、签订合同
(一)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清算组签订合同;
(二)中选机构的参选文件及其相应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选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清算组书面委托或委托合同为准;
(三)如中选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签订合同的,清算组有权要求中选机构承担其报价10%的缔约过失责任。
附:1.比选须知
2.比选规则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略) 清算组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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