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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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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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SW-2024-012CG)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 万元,招 (略) 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
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
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注 :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
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
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
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
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
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间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 PDF 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
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略) 邮箱
(*@*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 (略) (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略) 万达公寓 11 幢 19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 (略) (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略) 万达公寓 11 幢 19

七、其他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
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 PDF 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成功后电子版磋商文件) (略) 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W-2024-012CG
项目名称: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上线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
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
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注 :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
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
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
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
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
人概不负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时间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 PDF 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略) 邮箱
(*@*63.com)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略) 万达公寓 11 幢 19 层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略) 万达公寓 11 幢 19 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 (略)
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
(略)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
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利康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张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 B 座 903 室            
联系方式:金田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田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利康 (略)
地 址: (略) (略) 84 桩号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陕商大厦 B 座商办综合楼 903 室
联 系 人: 金田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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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SW-2024-012CG)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 万元,招 (略) 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
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
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注 :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
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
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
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
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
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间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 PDF 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
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略) 邮箱
(*@*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 (略) (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略) 万达公寓 11 幢 19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 (略) (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略) 万达公寓 11 幢 19

七、其他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
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 PDF 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成功后电子版磋商文件) (略) 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W-2024-012CG
项目名称: (略) 利康 (略) 医疗废物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上线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
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
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注 :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
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
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
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
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
人概不负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时间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 PDF 版(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略) 邮箱
(*@*63.com)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略) 万达公寓 11 幢 19 层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交易中心)吴忠分场- (略) 万达公寓 11 幢 19 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 (略)
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
(略)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
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利康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张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 B 座 903 室            
联系方式:金田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田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利康 (略)
地 址: (略) (略) 84 桩号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陕商大厦 B 座商办综合楼 903 室
联 系 人: 金田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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