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年职工应急救护培训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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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年职工应急救护培训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略) 龙泉驿区总 (略) 龙泉驿区2024年职工应急救护培训活动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LQZGH-2023-004

2.1需求内容(实质性要求):

2.1 (略) 龙泉驿区职工工作生活实际,针对性提交对2024年职工应急救护活动的策划执行方案及活动执行,全年活动14-16场,培训内容:基础培训12-14场,户外实操拉练2场,基础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心肺复苏、创伤救护、常见急症救护方法、意外伤害与紧急避险逃生等技能培训,经过培训使学员掌握成人心肺复苏操作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了解儿童和婴儿心肺复苏操作。

2.12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人员组织、活动流程安排、物料准备、活动策划执行、后期图片视频宣传等。

3.资金来源:工会资金。

4.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12万元。

5.联合体申明(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6.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6.1.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报价无效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6.1.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报价说明(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分两轮进行,均为总价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投标资格)。

9.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质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递交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切合实际且有可操作性,不得假大空;供应商其他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诉情况如在磋商或评审过程中发现并证实,均视为无效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

10.1基本条件

10.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报名有关说明

本项目不设前期报名环节,符合要求供应商于开标规定时间带上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到场即可。

12.开标有关说明

12.1开标时间及地点

12.1.1开标时间:**日上午09:30。

12.1.2开标地点: (略) 龙泉驿区新驿步行街一段1号区总工会会议室。

12.1.3所需资料:首轮报价单、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商务应答书、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方案(方案撰写要求详见评分办法)、相关业绩(提供与本项目同类型合同/发票/成交通知书任意2个)等相关资料。所需纸质资料装订成册(1份)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如未密封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13.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报价、业绩、服务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龙泉驿区总工会

地 址: (略) 龙泉驿区新驿步行街一段1号

联系人:李奇峰

电 话:028-*

附 件:1.评分办法

2.投标所需资料(模版)

(略) 龙泉驿区总工会

**日

(略) 龙泉驿区总 (略) 龙泉驿区2024年职工应急救护培训活动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LQZGH-2023-004

2.1需求内容(实质性要求):

2.1 (略) 龙泉驿区职工工作生活实际,针对性提交对2024年职工应急救护活动的策划执行方案及活动执行,全年活动14-16场,培训内容:基础培训12-14场,户外实操拉练2场,基础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心肺复苏、创伤救护、常见急症救护方法、意外伤害与紧急避险逃生等技能培训,经过培训使学员掌握成人心肺复苏操作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了解儿童和婴儿心肺复苏操作。

2.12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人员组织、活动流程安排、物料准备、活动策划执行、后期图片视频宣传等。

3.资金来源:工会资金。

4.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12万元。

5.联合体申明(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6.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6.1.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报价无效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6.1.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报价说明(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分两轮进行,均为总价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投标资格)。

9.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质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递交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切合实际且有可操作性,不得假大空;供应商其他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诉情况如在磋商或评审过程中发现并证实,均视为无效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

10.1基本条件

10.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报名有关说明

本项目不设前期报名环节,符合要求供应商于开标规定时间带上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到场即可。

12.开标有关说明

12.1开标时间及地点

12.1.1开标时间:**日上午09:30。

12.1.2开标地点: (略) 龙泉驿区新驿步行街一段1号区总工会会议室。

12.1.3所需资料:首轮报价单、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商务应答书、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方案(方案撰写要求详见评分办法)、相关业绩(提供与本项目同类型合同/发票/成交通知书任意2个)等相关资料。所需纸质资料装订成册(1份)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如未密封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13.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报价、业绩、服务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龙泉驿区总工会

地 址: (略) 龙泉驿区新驿步行街一段1号

联系人:李奇峰

电 话:028-*

附 件:1.评分办法

2.投标所需资料(模版)

(略) 龙泉驿区总工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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