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公路分局2024年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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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公路分局2024年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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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已 (略) (略) 计〔2024〕48 号文批准建设,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分局拟将
(略) 分局 2024 (略) 日常养护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由采购 (略)
分局委托千永工程 (略) 代理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各潜
在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YYN-2024-0008
2.项目名称: (略) 分局 2024 (略) 日常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计划投资:180 万元
5.采购范围: (略) 养护标准, (略) 分局 2024 (略) 路基、路面、桥涵、
排水系统、交通安全设施、公路绿化等养护工程施工。(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270 日历天。
7.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养
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8〕66 号),《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公
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8.安全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交
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2017 年第 25 号令的相关规定。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不得拆分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申
请。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为具备经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
今的财务状况说明或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提供 2023 年 3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相关材料,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单位或依法免缴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1.6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
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申请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
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享受 3%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桥
梁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略) 工程专业*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②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或项目总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 邮件获取: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递交申领资料,获取磋商文件:(1)文件获取登记表;(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3)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4)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6)经
办人身份证扫描件;(7)磋商文件费转账截图。
3.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请各潜在供应商从单位基
本账户向代理机构转账缴纳磋商文件费:
账户名称:千永工程 (略)
银行账号:8719 0739 0010 6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东站支行
3.3.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递交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千永工程项目管理云
南有限公司( (略) 盘龙 (略) 47 号建业商务中心 7 楼 A 座 705 室)。
4.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1 份、电子版(U 盘)1 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云采招阳专
(略) (http://**)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略) 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分局
地 址: (略) 宜良县匡 (略) 78 号
联系人:金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千永工程 (略)
地 址: (略) 盘龙 (略) 47 号建业商务中心 7 楼 A 座 705 室
联 系 人:周洁、赵永静
电 话:*、*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已 (略) (略) 计〔2024〕48 号文批准建设,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分局拟将
(略) 分局 2024 (略) 日常养护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由采购 (略)
分局委托千永工程 (略) 代理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各潜
在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YYN-2024-0008
2.项目名称: (略) 分局 2024 (略) 日常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计划投资:180 万元
5.采购范围: (略) 养护标准, (略) 分局 2024 (略) 路基、路面、桥涵、
排水系统、交通安全设施、公路绿化等养护工程施工。(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270 日历天。
7.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养
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8〕66 号),《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公
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8.安全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交
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2017 年第 25 号令的相关规定。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不得拆分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申
请。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为具备经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
今的财务状况说明或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提供 2023 年 3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相关材料,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单位或依法免缴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1.6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
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申请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
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享受 3%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桥
梁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略) 工程专业*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②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或项目总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 邮件获取: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递交申领资料,获取磋商文件:(1)文件获取登记表;(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3)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4)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6)经
办人身份证扫描件;(7)磋商文件费转账截图。
3.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请各潜在供应商从单位基
本账户向代理机构转账缴纳磋商文件费:
账户名称:千永工程 (略)
银行账号:8719 0739 0010 6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东站支行
3.3.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递交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千永工程项目管理云
南有限公司( (略) 盘龙 (略) 47 号建业商务中心 7 楼 A 座 705 室)。
4.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1 份、电子版(U 盘)1 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云采招阳专
(略) (http://**)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略) 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分局
地 址: (略) 宜良县匡 (略) 78 号
联系人:金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千永工程 (略)
地 址: (略) 盘龙 (略) 47 号建业商务中心 7 楼 A 座 705 室
联 系 人:周洁、赵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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